11月29日,在中國證監會指導下,深交所發布兩項基礎設施REITs信息披露指引與兩項REITs業務辦理指南,着力構建符合REITs特點與規律的信息披露體系,同時進一步提高業務操作的便利性,助力REITs市場平穩發展。深交所&&,接下來,將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和新“國九條”要求,按照中國證監會統一部署,堅持規範與發展並重,持續完善制度規則體系,穩步推進基礎設施REITs常態化發行,加強REITs産品監管,加快構建多層次REITs市場,推動REITs市場服務實體經濟能力邁上新&階。
發布兩項信息披露指引 規範定期報告信披要求
據悉,此次深交所發布《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業務指引第6號——年度報告(試行)》《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業務指引第7號——中期報告和季度報告(試行)》(以下簡稱《年度報告指引》《中期報告和季度報告指引》),旨在進一步規範基礎設施REITs定期報告披露,完善以“管資産”為核心的基礎設施REITs存續期信息披露規則體系,
兩項《指引》充分吸收基礎設施REITs試點以來的信息披露實踐和監管經驗,在銜接公募基金上位規則的基礎上,進一步規範基礎設施REITs定期報告披露,突出基礎設施REITs特性,強化信息披露事務管理,與此前發布的《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業務指引第5號——臨時報告(試行)》(以下簡稱《臨時報告指引》)共同構建起多層次的信息披露規則體系。
具體來看,兩項《指引》在明確基礎設施REITs信息披露基本要求的基礎上,進一步壓實相關主體責任,強化業務參與人履職情況披露要求。一是明確信息披露義務人、信息披露配合義務人和專業機構等主體在定期報告編制和披露過程中的責任。要求原始權益人應當建立內幕信息管理規範,嚴格履行內幕信息保密義務;運營管理機構應持續關注基礎設施項目資産的運營情況,同時對披露事項進行確認。二是規範信息披露事務管理,明確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應當組織和協調年度報告披露事務,對年度報告的合規性和質量承擔相應責任,強化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公示要求。三是明確基金管理人、運營管理機構、原始權益人、基金託管人、資産支持證券管理人和專業機構履職情況披露要求,新增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情況和基礎設施REITs相關業務參與人受到處罰、訴訟或者仲裁等情況披露規定。
兩項《指引》也充分考慮了基礎設施REITs收益主要來源於基礎設施項目的特點,通過細化基礎設施項目運營的披露要求,加強穿透式監管。一是細化基礎設施項目運營披露事項,明確定期報告應當披露基礎設施項目的基本情況和行業情況,説明重要基礎設施項目的運營情況,披露重要基礎設施項目公司主要財務指標並進行財務分析。二是明確現金流和回收資金披露要求,要求基金管理人披露報告期內基礎設施項目公司經營現金流的歸集、管理、使用以及變化情況以及原始權益人回收資金使用相關信息。三是明確産業園區、倉儲物流等七類行業基礎資産披露要求,針對不同基礎資産類別分別設置口徑統一的關鍵運營指標,提升基礎資産經營情況的可比性。
針對基金層面信息披露事項,兩項《指引》還從基金基本信息、財務事項和交易事項等方面進行了規範,敦促基金管理人切實履行産品管理職責。一是細化基金基本事項披露要求,在基金産品概況中新增基金管理人和運營管理機構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和&&方式披露要求。二是結合基礎設施REITs特點,新增重大資本性支出使用情況、資産減值計提、資産交割、改造擴建情況、投資性房地産等披露要求。
截至目前,全市場已上市51隻基礎設施REITs,募集規模超1500億元。市場規模發展的同時,投資者對基礎設施REITs信息披露透明度、有效性和可比性的需求在不斷提高。近年來,在中國證監會指導下,深交所不斷深入市場調研,於2024年2月8日發布了《關於做好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2023年年度報告披露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2023年年報通知》),初步探索突出基礎設施REITs特色的定期信息披露要求。《2023年年報通知》發布後,深交所根據試行效果和監管實踐不斷優化相關披露要求,形成了更加完備、可操作性更強的《年度報告指引》《中期報告和季度報告指引》。
發布兩項業務辦理指南 提高業務操作便利性
同日,深交所還發布了《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業務指南第4號——存續期業務辦理(2024年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業務指南第5號——定向擴募業務辦理》(以下簡稱《存續期業務指南》《定向擴募業務指南》)。
《存續期業務指南》在2021年7月首次發布的版本基礎上,主要進行了如下修訂:一是根據《臨時報告指引》和監管業務實踐完善臨時信息披露公告類別。二是增加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章節,便於基金管理人辦理相關業務。三是其他修訂,包括對重要提示修訂,以及根據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意見對附件模板中的《基礎設施基金場內份額解除鎖定申請表》《基礎設施基金場內份額解除鎖定申請表》進行修訂。
《定向擴募業務指南》則是首次制定發布,正文分為三章,分別介紹了定向擴募發售,擴募份額登記、限售及鎖定和擴募上市的業務辦理流程,指南的最後部分為業務辦理過程中相關申請材料或公告的模板和附件。正文主要內容如下:一是明確基金管理人定向擴募發售的業務辦理要求,包括發售前的工作、擴募發售業務辦理流程、發售後的工作等。二是明確基金管理人辦理場內份額登記和限售、場外份額登記和鎖定業務流程,分為同時包括場外和場內擴募份額情形和僅有場內擴募份額情形,由基金管理人向結算總部、深圳結算提交登記申請,向結算總部、深圳結算和深交所提交限售申請完成登記和限售業務辦理。三是明確基金管理人辦理擴募上市業務流程。基金管理人向深交所完成一致行動人填報並提交上市申請,經深交所審批通過後啟動上市流程。基金管理人還應當在規定時間內披露上市交易公告書和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深市REITs市場運行平穩 2024年成績單表現亮眼
截至目前,共有18隻REITs在深交所上市,募集規模合計506.89億元,項目類型涵蓋産業園區、收費公路、倉儲物流、清潔能源、保障性租賃住房、消費設施、水利設施、生態環保等主流基礎設施,産品運行平穩,投資者積極參與,市場功能逐步發揮。
記者了解到,2024年深市REITs市場發展取得多項亮眼成績。一是常態化發行取得新進展。2024年以來,已有9隻REITs在深交所平穩上市,上市項目數量較年初實現翻一番。同時,工銀蒙能清潔能源REIT已完成發售,公眾投資者有效認購倍數達357倍,創深市2024年以來REITs項目公眾認購倍數新高。廣發成都高投産業園REIT已完成詢價,將於2024年12月2日至12月4日進行發售。二是資産類型取得新突破。2024年,深交所REITs市場實現平穩擴容增類。推出全市場首批消費基礎設施,即REIT華夏華潤商業REIT和中金印力消費REIT;推出首單水利設施REIT,即銀華紹興原水水利REIT;倉儲物流類REITs加速集聚,華夏深國際REIT、華泰寶灣物流REIT分別於2024年7月9日、10月29日上市。三是二級市場建設取得新成效。2024年REITs二級市場價格總體回暖,截至2024年10月末,中證REITs指數收報773.74點,較2023年末的756.44點上漲2.29%,其中深市9隻REITs較2023年末平均上漲4.59%。深市已上市項目累計已完成34次收益分配,分紅金額合計16.83億元;累計召開近四十場業績説明會、投資者開放日等活動,切實加強投資者關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