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簡稱:交易商協會)發布關於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2024年半年度報告披露情況的通報稱,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信息披露規則》(協會公告〔2023〕18號發布)等相關自律規則,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發行人、清償義務承繼方(以下統稱企業)和信用增進機構應當按期披露定期報告。截至2024年8月31日,債務融資工具處於存續期的2895家企業、116家信用增進機構按期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報告,按期披露比率達到99.90%。
針對未按期披露的2家企業、1家信用增進機構,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將依規進行自律處理。定期報告披露是債券市場信息披露的重要環節,各市場成員應當繼續堅守合規底線,關注信息披露及時性,切實保障持有人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