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海城市堅持“分配科學、統籌兼顧、分灶吃飯、共贏發展”的原則,建立了新型縣鄉財政管理體制,充分調動了開發園區和鎮區(街道)發展經濟、壯大財源、組織收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經過7個月的實踐,新一輪縣鄉財政體制改革有效激發了縣域經濟發展活力,為全面振興鄉村發展注入了強勁的動力。今年1-7月份,全市稅收實現 290,722萬元,同比增加 95,675萬元,增長49.1%,其中:園區、鎮區稅收實現260,829萬元,同比增加99,169萬元,同比增長61.3%。
一是強基固本,做強鎮級財政。海城市委、市政府嚴格履行“縣管鄉”的主體責任,市委書記、市長聞然等主要領導多次召開鎮區座談會聽取意見,並明確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時間表、路線圖。海城市于今年1月份制定出臺了《海城市鎮區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執行期暫定三年。今年4月份,按照省政府出臺的《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完善縣鄉財政管理體制的意見》,圍繞五項主要任務,海城市及時對年初出臺的方案做了相應調整和完善。一方面收入增量最大限度向鄉鎮傾斜,將3年內鄉鎮新增財力全部留給鄉鎮。另一方面調整了“上解和補助政策”。再一方面調整“獎勵政策”。
二是財事統一,調整基金管理。按照財權事權相統一和屬地化管理的原則,海城市由鎮區負責徵拆、安置和所需資金籌集等相關事項,市本級將土地出讓金扣除應提取的農發基金、教育基金和上解省財政部分,即工業項目按4%、商業商住項目按8%、政府類和公益類項目按4%上解外,其余全部留給鎮區。
三是政策牽動,釋放發展潛力。海城市為切實調動鎮區發展實體經濟,促進加快傳統産業轉型升級,配套出臺了“飛地”政策,對招商引資落到“飛入地”的項目投産後實現稅收形成的財力,實行與招商鎮區分享政策;“總部經濟”政策,對通過招商把企業總部遷入海城市域內的鎮區,實現稅收形成財力部分全部補助相關鎮區;“招商獎勵”政策,對新上投資超億元的工業和商業項目的鎮區,以土地摘牌為前提,實行分檔獎勵;設立“獎勵基金”,市本級財政每年安排1000萬元;對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達的各項指標的園區、鎮區,給予一次性不同額度獎勵。
四是下放許可權,自主管理金庫。海城市各鎮區在1986年就設立了自己獨立的金庫。2006年,為確保各鎮區稅收及時入庫和便于統計全市的收入及各鎮區上劃省、市級資金情況,市財政通過人民銀行採用“一機多庫,分庫核算”的辦法代管鎮區金庫。今年5月份,海城市將鎮(區)金庫全部移交給各鎮(區)財政自行管理,使鎮區在資金管理上更加方便快捷。
預計到今年末,海城市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將實現29.5億元,同比增加5.2億元,增長21%。按目前增長速度,可提前一年完成“縣域經濟三年滾動發展計劃”確定的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年均增長13%的工作目標。海城市委書記、市長聞然表示,繼續充分發揮財政體制杠桿的作用,做大做強鎮區財政,做大做強縣級財政,為全面振興鄉村發展戰略夯實經濟基礎,為遼寧老工業基地振興發展做出海城的新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