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充電樁新規今日起實施
2015-07-01 作者:鐘源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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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管理暫行規定》7月1日起正式實施。在規定中,新建住宅小區、停車場等設施應按不低於總停車位10%的比例預留充電設施安裝條件,充電服務費暫定最高不超過每千瓦時1.6元,2020年前暫免收基本電費。
至於充電設施投資的補貼問題。《規定》提出,對於符合要求的充電設施,仍然按照2013年發布的《上海市鼓勵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發展暫行辦法》給予補貼,即“對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公司投資、且符合扶持條件的充換電設施給予不超過30%的財政資金支持”。同時,對充電設施建設給予土地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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