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與香港證監會已決定開展內地與香港基金的互認工作,5月22日雙方正式簽署《監管合作備忘錄》,根據相關工作安排,內地與香港公募基金互認工作將於7月1日正式實施。這意味着內地投資者將可申購到香港基金。
初始投資額為資金進出各3000億元
基金互認是指允許境外註冊並受當地監管機構監管的基金向本地居民公開銷售。根據《備忘錄》,符合條件的內地與香港公募基金通過兩地監管機構簡易地認可或許可程序後,即可分別向香港和內地市場的公眾投資者進行銷售。
內地與香港公募基金互認初始投資額度是資金進出各3000億元人民幣。投資額度的使用及分配將按照國家外匯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如何申購香港互認基金産品?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介紹,符合條件的香港互認基金經中國證監會註冊後,可以委託內地基金銷售機構進行公開銷售,並遵守內地基金銷售的法律法規。
內地基金投資人可以到相關基金銷售機構辦理香港互認基金産品的申購業務,具體業務流程與申購內地基金産品相同。
內地基金與香港基金的互認標準是一致的,主要引入對方市場主流成熟品種。以香港基金進入內地為例,基金類型為常規股票型、混合型、債券型及指數型(含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基金成立1年以上,資産規模不低於2億元人民幣(或者等值外幣),不以內地市場為主要投資方向,在內地的銷售規模佔基金總資産的比例不高於50%。
根據初步測算,符合上述互認標準的香港基金有100隻左右(數據統計截止日期為2014年底),內地基金有850隻左右(數據統計截止日期為2015年一季度末)。
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將拓展跨境投資渠道
鄧舸&&,內地與香港兩地基金互認的實現,一方面通過引入境外證券投資基金,為境內投資者提供更加豐富的投資産品,更加多層次的投資渠道,更加多樣化的投資管理服務,同時也有助於境內基金管理機構學習國際先進投資管理經驗,促進基金行業競爭。
另一方面通過境內基金的境外發售,有利於吸引境外資金投資境內資本市場,為各類海外投資者提供更加方便的投資渠道,同時也有助於推動境內基金管理機構的規範化與國際化,培育具有國際競爭能力的資産管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