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修改資産重組辦法
2015-04-27 作者: 來源:新華道琼斯手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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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24日舉行發布會&&,對資産重組辦法修改內容為:一、擴大募集配套資金比例,從不超過交易總金額的25%擴大到擬購買資産交易價格的100%。二、明確用於補充流動資金的比例不超過50%,並購重組方案構成借殼上市的不超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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