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曉靈:地方債置換是降成本 絕沒有減少地方還款責任
2015-03-27    作者:    來源:新浪財經
分享到:
【字號

    摘要:27日晚間消息,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院長、全國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地方債置換最主要是規範地方債務,把融資成本降下來,但絕沒有減少地方還款責任;地方要做好資産負債表,才知道今後的償還能力。

    3月27日晚間消息,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院長、全國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今日在博鰲亞洲論壇接受新浪財經專訪,在談到地方債置換時,她指出這一計劃不是説要緩解地方債,最主要的是要規範地方債務,這將把融資成本降下來,也可以降低財政的財務負擔,但絕沒有減少地方還款責任。

  以下為採訪實錄:


  互聯網金融不需專門立法

  新浪財經記者翁曉瑩:吳院長,您好!之前您説覺得互聯網金融不需要特別立法,但是現在又有很多P2P亂象的問題,為什麼您覺得説不需要特別的立法來監管?

  吳曉靈:因為互聯網金融並沒有改變金融的本質,它還是金融業務,凡是從事金融業務的必須去領取金融牌照。實際上我們最高法院對於吸收資金、吸收存款、非法集資、公開發行證券的定義都已經做過司法解釋。公開發行證券就必須要有證監會[微博]的批准,吸收資金達到一定金額的話就變成了金融機構,必須要有金融牌照。

  所以現在所有的這些互聯網的金融業務,它包括幾類,一個是支付,支付結算,中央銀行已經開始發牌照了,如果是做小額貸款的,有小額貸款公司,做銷售基金的,其實是在銷售金融産品,就必須去領銷售金融産品的執照。網上有很多違規理財的,就是它是在銷售理財産品,但是它並沒有領取相應的銷售牌照,這其實是違法的,不出事則已,出了事的話,就會追究它的違法行為,這是第三方面。

  第四方面,就是P2P,它是在直接融資,但是P2P的本質是什麼呢?它應該是一個信息平台,從某種意義上來説,P2P其實就是線下的民間借貸到了線上。但是它要做的其實就是一個信息中介,在一定的範圍的,在小額的金額之內,債權分拆的時候,金額也非常的小,這個在我們國家的法律範圍內,就屬於民間借貸,屬於民事合同就可以解決的問題。

  但是如果超出了一定的金額,比如按照最高法院的一筆債權,一個自然人的債權不能高於20萬,一個機構的債權不能夠超過100萬。那麼分開的時候,作為自然人不能夠分開超出30個人,這些都是紅線。

  在這個紅線之內,P2P其實就是一個信息平台,不允許擔保,不允許有資金池,如果你守了這些,不需要有金融牌照就可以了,但是如果超出了這個範圍,沒有金融牌照就是違法的。針對這樣的情況,我們國家法律界限是清楚的,所以我説不必要有什麼專門的立法。

  老百姓應對自己的投資負責

  新浪財經記者翁曉瑩:如果有一些機構,它其實超出了範圍,但是沒有去領證,這種行為違法嗎?

  吳曉靈:現在國家還沒有來得及去搜索,因為太多了,現在基本的態度就是,不出事則已,出了事就會追究刑事責任了,老百姓就該説了,你怎麼不管呢,但是每一個老百姓應該是自己財産的第一責任人,你去參加一個這種融資的活動、投資的活動,你首先應該看一看它們的行為是否是超出了法律的範圍,你自己就應該有這樣的一種意識。

  新浪財經記者翁曉瑩:所以就是要加強投資者教育?

  吳曉靈:對,監管部門應該加強對投資者的教育,對於想介入投資活動的人來説,自己應該先學學法規,什麼是合法的行為,什麼是非法的行為,不要參與到非法的行為當中去。

  我認為我們國家現在一個最不好的風氣是什麼呢?很多參與非法集資、非法金融活動的人,當它享受到高的回報的時候,從來不找政府,從來不跟別人去説,但是一旦要是那個人跑路了,出了事了,就來找政府來了,你當初為什麼不看看他這樣做是不是合法的呢?所以我想,每一個人既要享受投融資的自由,但是也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地方債新規是為了規範而非緩解  

  新浪財經記者翁曉瑩:之前財政部也&&了一些置換地方債的計劃,但是有人覺得是換湯不換藥,可能對地方債並沒有特別大的緩解作用,您怎麼看這個問題?

  吳曉靈:我認為不是説要緩解地方債,而是最主要的是要規範地方債務。首先,新的《預算法》就規定了地方政府只有省級政府才能借債,而且借債的金額是需要經過人大批准的、納入預算的,這就對新增債務明確了界限。

  然後對於存量債務進行清理,清理以後,因為《預算法》是不允許地方政府借債,因而他們就採取了各種變通的方式,搭建了融資平台,然後去融資,這樣的話利息就比較高,而且非常不規範。

  那麼這一次,財政部下了文件,讓地方政府認真的,就是在過去審計署已經審計過的基礎之上,把那些確實是要由財政來償還的債務、把資産負債弄清楚的情況下,轉換成政府的債務。

  比如説如果財政,現在到市場上通過融資平台去發什麼理財産品、信託計劃,還有就是融資平台的債,差不多利率都比較高,可是財政政府發債,一般也就是4%左右的成本,這樣規範發債以後,實際上就可以把融資成本降下來,也可以降低財政的財務負擔,但是它絕沒有減少還款責任。

  新浪財經記者翁曉瑩:您覺得現在地方債還是可控的,是嗎?

  吳曉靈:對,中國的地方債務,因為我們主要用在經濟上了,而且因為在經濟的建設上有些超前,是期限錯配的問題,那麼把債務變成長期的正規的債務,有利於化解政府的債務風險,但是財政應該嚴肅自己的資産負債的管理,做好地方的資産負債表,這樣才知道今後的償還能力。

  凡標注來源為“經濟參考報”或“經濟參考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稿件,及電子雜誌等數字媒體産品,版權均屬經濟參考報社,未經經濟參考報社書面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載、播放。
 
集成閱讀:
地方債務置換或“一石多鳥” 銀行積極“爭額度”
5000億新增地方債發行管理辦法&&
1萬億元地方債置換債券敲定 財政部稱不增赤字
延長地方債務處理過渡期
代表委員呼籲延長地方債務處理過渡期
 
頻道精選:
【思想】環評機構“摘帽”後能否實現獨立 2013-06-14
【讀書】當前經濟形勢的六大前沿問題 2015-03-17
【財智】多券商交易系統故障 凸顯服務管理不足 2014-12-05
【深度】博鰲論壇共繪亞洲融合新未來 2015-03-27
 
關於我們 | 版權聲明 | &&我們 | 媒體刊例 | 友情鏈結
經濟參考報社版權所有 本站所有新聞內容未經經濟參考報協議授權,禁止轉載使用
新聞線索提供熱線:010-63074375 63072334 報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門西大街57號
JJCKB.CN 京ICP證1202870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