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總局:煤炭資源稅改後一噸煤減負4元
2015-03-24    作者:    來源:中國礦業報
分享到:
【字號

    摘要: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布的數據,改革後,煤炭企業總體負擔減少22.34億元,平均一噸煤減負4元左右。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今後要重點警惕“收費”反彈。

    國家稅務總局最新統計數據顯示,煤炭資源稅改革後的前兩個月,內蒙古、陜西、山西等25個産煤省份,企業繳納煤炭資源稅65.89億元,比從量定額方式徵收的資源稅增加48.17億元,同時,清理涉煤收費基金70.51億元,清費幅度明顯高於增稅幅度。

  所謂資源稅,是為了保護和促進國有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與利用,適當調節資源級差收入而徵收的一種稅收。不過我國大多數資源品種的稅收都是按照固定稅額徵收的,和資源價格本身沒有&&。從去年12月1日起,我國開始在全國範圍內實施煤炭資源稅改革,將原來按每噸固定稅額徵收,改為按照銷售價格乘以規定稅率計徵,稅率幅度為2%~10%,具體由各省級政府根據本地區具體情況確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布的數據,改革後,煤炭企業總體負擔減少22.34億元,平均一噸煤減負4元左右。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今後要重點警惕“收費”反彈。

  不增加企業負擔,只是煤炭資源稅改革的前提之一,而最重要的目標則是通過“費”與“稅”的轉化,理順徵收機制。

  據介紹,改革前,對於企業來説,名目繁多的收費除了加重負擔,最大的問題還是不確定性。以內蒙古地區為例,煤炭企業要交的煤炭價格調節基金,隨着地區不同會有差別,而市場環境不好時,地方政府也會對這項收費基金作出調整,不過這也給企業也帶來了一些麻煩。

  相關人士&&,此次資源稅改革,一方面實現了稅收對煤炭資源價格的杠桿作用,另一方面實現了涉煤收費的全面清理,企業的稅負更合理、規範。

  此外,專家也&&,實現“費”與“稅”的轉化,不僅規範了政府的收入體系,也將提高政府財政收入的利用效率,將原來分散於各部門的“碎片化”的收費統一納入一般政府公共收入賬本中管理。

  凡標注來源為“經濟參考報”或“經濟參考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稿件,及電子雜誌等數字媒體産品,版權均屬經濟參考報社,未經經濟參考報社書面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載、播放。
 
集成閱讀:
兼併重組可暫免三年土地增值稅
財政部、國稅總局明確企業改制重組中土地增值稅政策
杭州首家跨境電商保稅超市開業
歐盟推稅收透明新規打擊企業避稅
土地增值稅“清繳風暴”將持續
 
頻道精選:
【思想】國資劃撥社保才能補齊缺口 2013-06-14
【讀書】當前經濟形勢的六大前沿問題 2015-03-17
【財智】多券商交易系統故障 凸顯服務管理不足 2014-12-05
【深度】1.2萬億科研投入成果轉化率僅10% 2015-03-24
 
關於我們 | 版權聲明 | &&我們 | 媒體刊例 | 友情鏈結
經濟參考報社版權所有 本站所有新聞內容未經經濟參考報協議授權,禁止轉載使用
新聞線索提供熱線:010-63074375 63072334 報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門西大街57號
JJCKB.CN 京ICP證1202870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