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起網購7日內可無理由退換貨
2015-03-20    作者:    來源:深圳商報
分享到:
【字號

  工商總局近期發布《網絡交易管理辦法》,除部分特殊商品外,對於網商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內退貨,且無需説明理由。“已拆封”不得作為拒絕退貨的理由,故意拒絕或拖延退貨的商家最高將受到50萬元的處罰。《辦法》從3月15日起施行。

  @假裝是瑋燁:以後自己買到的商品就有可能是N多人買完後退回的?怎麼保障後續消費者的權益?

  @迪迪籽不説話:怎麼預防有人把假貨當真貨狸貓換太子?

  @東成西就in喀什:還是有幾種商品除外的,如消費者定做的,鮮活易腐的,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計算機軟體等數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報紙、期刊。

  凡標注來源為“經濟參考報”或“經濟參考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稿件,及電子雜誌等數字媒體産品,版權均屬經濟參考報社,未經經濟參考報社書面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載、播放。
 
集成閱讀:
 
頻道精選:
【思想】15元米飯,到底公道不公道 2013-06-14
【讀書】人類還能接受最節約能源的生活方式嗎 2015-04-28
【財智】多券商交易系統故障 凸顯服務管理不足 2014-12-05
【深度】“誠信”難題拷問商事改革 2015-05-04
 
關於我們 | 版權聲明 | &&我們 | 媒體刊例 | 友情鏈結
經濟參考報社版權所有 本站所有新聞內容未經經濟參考報協議授權,禁止轉載使用
新聞線索提供熱線:010-63074375 63072334 報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門西大街57號
JJCKB.CN 京ICP證1202870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