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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8   作者:記者 姜辰蓉 李華 薛天/西安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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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大案接踵 2.高息誘餌 3.追查坎途 4.專家:既要完善監管 又要加強引導

  近期,河南省中宏昌盛非法集資案件引發各方關注。經查,案件不僅涉及河南周邊陜西、山東、安徽等五省市1.5萬人,而且涉案金額超過16億元。中宏昌盛投資控股集團董事長廉金枝被警方控制。
  《經濟參考報》記者走訪多地發現,近兩年,各地各類集資詐騙案件呈高發態勢,億元大案屢見不鮮。許多出事的金融機構和企業,為騙取投資者信任花樣百齣,有的當眾懸挂與領導人合影,宣稱“上頭有人”;有的用虛假項目作誘餌許以高額回報;有的用熟人織出“關係網”。而資金鏈一旦斷裂,公司法人或者負責人立馬“跑路”。投資者則損失慘重難以挽回,有的甚至傾家蕩産。

  大案接踵

  2013年以來,河南、陜西、河北等地發生多起非法集資詐騙案,這些案件涉案金額動輒上千萬元,甚至過億元。
  2013年國慶期間,陜西省吳堡縣“三星典當有限責任公司”因人去樓空,引發群眾擠兌。據了解,這家成立於2010年的公司,註冊資本1000萬元,由有7位股東共同出資。三星公司經營範圍則為:動産質押典當業務;財産權利質押典當業務;房地産抵押典當業務;限額內絕當物品的變賣;鑒定評估及諮詢服務;商務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當業務。
  而三星公司卻在其經營範圍之外,開展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業務。據吳堡縣政府初步統計,該公司非法集資金額1.5億多元,涉及集資戶1500多人。為處理案件、挽回損失,吳堡縣成立“化解處置非法集資和民間借貸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向千余集資戶展開問詢、調查。目前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追贓、偵辦還在進一步進行中。
  在榆林,許多當地人都有把錢投向典當行的經歷,過去煤價高的時候,這些典當行以高息吸收資金,再以更高的利息放貸給煤礦或房地産等行業。“當煤價或房價下跌,資金鏈條斷裂,高額利息就難以為繼。這也造成了去年以來,榆林地區非法集資案件集中爆發。”榆林當地一位工作人員&&。
  2014年9月18日,因涉嫌非法集資,總部位於河北省廊坊市的黃金佳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被公安機關立案查處。初步查明,黃金佳公司利用高息為誘餌,以多種形式公開從社會非法吸收資金,主要用於支付集資者高息、業務人員業績提成、各店面統一裝修等,其實質是騙取公眾資金、用後期吸收的資金兌付前期資金本息。黃金佳集團在河北省內的136個營業網點被查封,28億元賬戶資金和一批房産、土地、豪華車輛、黃金白銀製品等被凍結、查封、扣押。
  2014年10月下旬,總部位於陜西西安的世合投資有限公司實際負責人“失聯”,隨即該公司在甘肅、陜西、山東等地非法集資案發,涉及上千人。11月3日,蘭州警方發布消息稱,甘肅世合投資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已有405名受害群眾報案,損失達4693萬元。

  高息誘餌

  集資機構或以豪車炫富,或宣稱“上頭有人”,或編造虛假投資項目,種種謊言不一而足,只為誘騙投資者交出錢財。
  63歲的劉師傅,頭髮花白,面容憔悴。他將全家的600多萬元投放給榆林一家典當行,老闆跑路後目前血本無歸。他説,典當行是一個煤老闆開的。當時這位煤老闆宣稱有兩座煤礦,覺得他經濟實力不錯,就和村裏人一樣把錢投進去了。
  “後來我才知道,他(典當行老闆)實際上就是哄騙,兩座煤礦只是有一部分股份,不都是他的。一個佔30%的股份,一個佔40%的股份。從我們集資戶手裏集資了8個多億,但是除了煤礦投資,還有4個多億不見了。這老闆和我是一個村的,我們當時就是完全聽他説的。我全家600多萬元,兒子的,女兒的,全部都被騙得光光的,太慘了。”劉師傅説。
  雖然悔不當初,但劉師傅説:“當時典當行許諾給我的利息是二分半,600多萬元投資每個月光利息就十幾萬元。這麼高的利息,我咋能不存?”
  説起投資經歷,西安的一位退休幹部邵先生&&,通過熟人介紹,先後6次在陜西鑫鼎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投資了75萬元,投資時間從半年到一年不等。“這家公司承諾年收益14.4%以上,頭三個月支付了我三萬多元的利息,後來老闆突然就失聯了,辦公室也人去樓空”。
  邵先生説,在這家公司投資共有72個人,一半以上都是老人,涉及資金1000多萬元,他是投資最多的,“30萬可以換個心臟,30萬可以換個腎臟,75萬相當於讓我死了兩次”。
  《經濟參考報》記者在採訪中發現,許多集資機構和企業為騙取投資者信任花樣百齣。
  在陜西省西安市,一起“集資辦學”案件令至少4000余名受害者受到損失。其中一些受害者在投資之初,本着“小心謹慎”的原則,不僅多次實地進行考察,而且還了解過學院的資産狀況,但是還是“中招”。隨着學院被查封,集資詐騙者被抓,本金和高額利息終成泡影。
  説起投資經歷,陜北的一位受害者則&&,當時去投資公司實地看了,公司內部不僅佈置的跟專業的銀行一樣,而且墻上到處挂着老闆和名人及領導的合影,老闆不僅開豪車,而且逢人就炫耀,感覺“非常有後&、有背景”,所以當時投資者都非常放心,都是幾十萬、幾百萬的往裏面放錢。
  還有受害者告訴記者,自己之所以會參與集資,也是看周邊親戚朋友都有投資。“我都是跟着同學參與一些項目,周圍的人也基本上都是通過親戚朋友介紹參與,因為有熟人感覺比較放心。”西安一位參與集資的王女士説。

  追查坎途

  因非法集資被公安機關立案的犯罪嫌疑人,長期躲藏居住外地,通訊無法&&,部分犯罪嫌疑人具有極強的反偵察意識,抓捕困難較大。資産清查和處置困難。
  記者發現,“出事”的民間金融機構和企業,大都是空殼公司,用虛假的投資項目或者不具有實際價值的商品,通過鼓吹高回報的方式進行傳銷式運營,吸收社會資金,用“拆東墻補西墻”的方式維持運轉,甚至把融到的資金用於放高利貸,資金鏈一旦斷裂,公司法人或者負責人便立馬“跑路”。
  陜西省府谷縣於2013年8月20日成立了化解民間融資風險和打擊處置非法集資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處非辦)。而據處非辦統計顯示,從2014年3月5日到2014年10月16日,府谷縣處非辦共接待群眾2634人次,登記的報案群眾1279人,金額涉及123447.683萬元。目前已立案14起,涉案犯罪嫌疑人22人,涉案金額約26.7億余元,涉及群眾2300多人。據了解,針對目前非法集資案件高發的態勢,陜西神木、吳堡等許多縣均設有“處非辦”。
  《經濟參考報》記者從神木縣處非辦了解到,截至2014年11月15日,神木縣處非辦共接到非法集資報案線索279起,報案金額74.9億元。經過一年多的努力,現已追回現金6.23億元,凍結銀行賬戶餘額2060.66萬元,累計追繳的涉案財物總價值約17.5億元。
  基層處非辦工作人員&&,現階段非法集資案件處理難度較大。城鄉居民投資渠道狹窄與中小企業融資難疊加,導致非法集資根除難。一些投資者存在暴富心理,加上信息不對稱、法律知識缺乏、風險防範意識差,難以識別和預防非法集資。
  同時,非法集資往往涉及人數眾多,時間跨度長,金額大,部分集資者將集資款用於支付前期利息,或揮霍或轉移,公安機關介入後,查封扣押資産往往與集資款數額相差很大;還有部分集資者將集資款投入到實體,因經濟下滑,資産縮水,資産無法變現,資産處置難度大。
  另外,大多數受害者只要現金不要資産,但受宏觀經濟影響,查封、扣押、凍結的房産、車輛、土地、股份等涉案財物,即使通過公開拍賣成交率也很低,變現困難,導致資産處置嚴重滯後。
  “這類民間融資案件涉案公司或組織大多是畫一個高回報的‘大餅’,利用人們貪圖利益、幻想暴富的心理,非法吸納社會資金,犯罪時間長、涉案地域廣、被騙人數多,如果資金鏈不斷,群眾一般不會報案,一旦案發,涉案資金便難以追回,給案件偵破帶來了難度。”蘭州市公安局政委黃大功説。

  專家:既要完善監管 更要加強引導
    記者 李華 姜辰蓉 薛天/西安報道

  《經濟參考報》記者在採訪中發現,實施集資詐騙的機構之所以能夠“欺上瞞下”,一是非法集資手段隱蔽,涉及領域廣泛,資金一旦外流,很難追繳回來。二是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對非法集資與民間借貸還存在模糊地帶。
  一些基層監管人員指出,目前我國對此類案件的監管、法律規定存在漏洞,處置此類案件時存在諸多困難。專家建議,在民間融資活躍的背景下,政府不僅需要完善監管,還需拓寬投資、理財渠道,加強引導。

  法律界定模糊急需完善

  陜西府谷縣化解民間融資風險和打擊處置非法集資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處非辦”)工作人員&&,非法集資案追繳難、處置難,原因之一是法律法規不健全。國家雖&&了一些法律法規,如《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依法懲處非法集資有關問題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但是沒有專門解決民間融資、非法集資問題的法律。雖然打擊此類犯罪的《刑法》有相關條款,但處置資産缺少相應的法律依據。非法集資和民間借貸如何界定,在法律上還存在模糊地帶。
  陜西神木縣處非辦工作人員説,非法集資案件資産處置後,按比例兌付集資參與者,剩餘未清償的債務關係還是否存在,是否應收回借貸合同,群眾能否繼續提起民事訴訟,無明確法律規定。刑民交叉問題中,非同一法律事實的民事標的物,也屬犯罪證據的,二者之間利益如何分配,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因此,國家應盡快對一些法律、法規的模糊地帶進行明確。
  法律界定模糊導致了非法集資的隱蔽性和欺騙性越來越強。因此,提醒公眾應認清非法集資的本質和危害,提高識別能力,自覺抵制各種誘惑。堅信“天上不會掉餡餅”,對“高額回報”“快速致富”的投資項目進行冷靜分析。同時,還須嚴厲打擊從事非法集資各種載體,主要審查主體資格是否合法,以及其從事的集資活動是否獲得相關的批准。

  打通“主渠道與副出路”

  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導致了民間借貸公司不斷滋生。西北大學經管學院教授趙守國説,相比較於周期長、手續多、借款難的銀行,許多企業會選擇從這些民間金融機構獲取資金。即便融資成本不斷抬升,企業還是會選擇“飲鴆止渴”的方式避免自身突然死亡。另外,今年經濟增速放緩,中小企業融資更加困難,民間借貸公司面臨的債務違約風險也相對加大,導致部分民間借貸公司無法償還客戶本金而“跑路”。
  “市場的高度需求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民間金融行業亂象頻發,要想治本,那就得通過市場繼續規範引導民間金融機構的發展,使社會融資體系更加完善;此外,國家還應當繼續鼓勵銀行加大對中小企業服務,幫助有實力有前景的中小企業融資。”趙守國建議。
  山東省中小企業局規劃發展處處長黃建東建議,政府部門應當進一步推動利率市場化,讓銀行能根據市場來進行自身定位和分配業務,避免所有銀行都“嫌貧愛富”。同時,研究針對中小企業的政策性銀行,扶持中小企業發展。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也應鼓勵民資進入股權引導基金等領域,給民間閒置資本一個合理的出路,讓老百姓知道錢該往哪投。建議政府部門加大推進力度,從而形成多層次資本市場,在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題的同時,為民間閒置資本找到風險相對較低、收益相對較高的出路。

  明晰職責避免監管扯皮

  自我國開展金融改革以來,雖然鼓勵各省開設小額貸款公司等金融機構,但這些金融機構在開展業務之前,必須通過金融監管機構的前置性審批並獲得相應的經營許可。這些打着“投資公司”“合作社”旗號的民間借貸公司則不在這一范圍當中,他們在工商部門登記的經營範圍大多是“投資諮詢”等不需要金融部門審批的事項,卻暗中從事非法吸儲,導致金融部門無法監管。
  根據1998年《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國務院令247號)和2007年《國務院關於同意建立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批復》規定,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由銀監會、公安部、工商總局等十多個部門和單位負責。但《經濟參考報》記者發現,在實際日常監管中,存在着各部門缺乏有效聯合的情況,甚至互相推諉,無法形成監管合力。
  在採訪中記者了解到,國家目前實行“寬進嚴管”的工商制度,逐步由“先證後照”變為“先照後證”,使得開辦經營性公司變得更容易,金融機構數量劇增與原地踏步的監管措施形成了尖銳矛盾;另外,很多金融機構在工商部門申請營業執照時,註冊資金都是借來的,實際資金根本達不到要求,空殼公司較多,難以抵禦市場風險。
  在北京從事金融工作多年,現在是一家正規金融機構主管人員的蔡磊建議,發放金融牌照,對民間金融機構加強管理。他&&,目前多數民間金融機構以“個人對個人”的方式私募資金,缺少金融牌照,也沒有相應的管理措施。
  多位專家&&,下一步急需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行為的表現形式在法律上進一步明確。同時,當前國家對非法集資的監管體系還沒有完善起來,對於治理非法集資,相關部門在分別承擔哪些職責上,都需要在改革中進一步加強頂層設計,當然做好監管部門的聯合執法是防範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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