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免徵有關政府性基金
2014-12-26 作者: 來源:新華道琼斯手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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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通知稱,將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扶持力度。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以及按季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徵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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