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也就是在廣州高院宣布紅罐糾紛案一審判決的第三天,加多寶集團在北京新聞大廈召開媒體説明會。加多寶&&,將堅決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訴,一審判決因加多寶的上訴而不産生任何法律效力。與此同時,加多寶公開宣布面向全球徵集律師,堅決捍衛“紅罐屬於加多寶”的合法權益。
12月19日,歷時兩年半之久的中國包裝裝潢第一大案——紅罐包裝裝潢糾紛案在廣東省人民高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被判構成侵權,並賠償廣藥白雲山集團經濟損失人民幣1.5億元以及合理維權費用26萬餘元。
加多寶集團黨委書記龐振國&&,雖然一審判決結果雖然不樂觀,可是目前加多寶已經啟動了上訴的程序,只要是在上訴的階段,在最高院的結果出來之前,一審的判決都是無效的,所以我們繼續合法生産經營。
記者從《加多寶不服廣州省高院關於紅罐包裝裝潢案一審判決的嚴正聲明》中注意到,在
“紅罐案”關鍵性的問題商標與裝潢是否可分離的問題上,加多寶再次稱知名商品裝潢和商標可分離。對此,加多寶集團法律顧問姚嵐&&,在我國大量司法實踐中,認定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稱、包裝和裝潢歸屬於商品的先使用者和長期實際使用者,知名商品並不隨商標的轉移而轉移。
據了解,在“紅罐案”的審理過程中,在法學界也引發了各種不同的反響。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産權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博士生導師徐家力教授則認為,紅罐包裝裝潢糾紛案件,是需要最高法院給中國知識産權保護確定一個原則標準來判定案子。因為“紅罐案”已經不是涉及兩家企業,一個行業的問題,它標誌着中國未來知識産權保護的原則,意義非常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