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拉 羅克無意中見證了朋克運動誕生和發展。 希拉 羅克(Sheila
Rock)一身素凈衣衫,簡單的髮型、慢速而清晰的吐字,更像幹練的都市女性,仿佛與“朋克”相差甚遠。
“我從來都不是朋克。”她坦率地説。儘管如此,她在上世紀70年代無意間闖入一群年輕人中,大家玩音樂、開派對、討論人生與現實,其間羅克抓拍下這些穿着怪異而有趣的人——之後才知道,照片裏都是流行音樂史上的標誌性人物:衝撞樂隊、克裏希 海德、保羅 韋勒、性手槍樂隊、X世代樂隊、蘇克西與女妖樂隊、The
Subway
Sect、詛咒樂隊、嗡嗡雞樂隊。而他們所帶領並形成的朋克潮流,至今還在時尚視覺領域散發無限生命力。
上海當代藝術博物館即將結束展出的“agn岢s b.
[PUNK+]致敬朋克時代藝術展”上,有28幅精選自攝影師希拉 羅克限量版攝影集《PUNK+》。影集是倫敦朋克運動整個時代的記錄,記載朋克如何從小範圍以迅猛高調之姿在英國擴展和對社會、文化、時裝産生重要影響。
希拉 羅克生於美國,曾於波士頓大學和倫敦電影學院接受教育,自1970年起定居並工作於倫敦。初入社會,羅克並不知道自己要做攝影師,純粹只是從視覺角度發現朋克樂手們用二手服裝和廉價布料加工改造而成的服飾風格充滿個性。
他們喜歡用狗鏈或金屬鉚釘皮帶等做裝飾品,穿着開線或故意撕破弄臟的帶着特大號安全別針的、磨損了衣邊的衣服,鍾愛酷感十足的馬丁博士靴,衣服上總喜歡佩戴着大大小小林林總總的徽章。通過抓拍樂手錶演和休息的瞬間,羅克無意中把握了朋克運動中原始與富有創造力的美學元素,同時也見證了一段亞文化的誕生和發展。
“最吸引我的首先是外表”
第一財經日報:你曾經説,上世紀70年代的流行圈子像個大派對,朋克、搖滾、摩登派(Mods)、光頭黨,為什麼你選擇了朋克這個群體而不是其他?
希拉 羅克:當你真的處於生活之中,是不會感到什麼特殊的事情正在發生的。所以問題並不該是我為什麼“選擇”了他們,而是一些事情正在發生,碰巧我遇到了而已。當時我並不喜歡光頭黨的那種負面情緒,摩登派也很有趣,但那裏絕大部分都是男生,除此之外還有很多好玩的亞文化群體。
朋克最吸引我的首先是外表,我從來沒有見過人穿成這個樣子,甚至有點像是行為藝術。英國那時候正在經歷經濟蕭條,很多人一週只能工作三天,大家幾乎都窮得買不起新衣服,於是二手服飾就悄然興起了,它們很便宜,同時也可以非常時髦。當它們成為孤品或者是上個年代的復古樣式,這些舊衣服竟然也都充滿了個性。我想人們可能反而被這種個性吸引——他們看起來是那麼炫目,讓人興奮。
那時候大家都很年輕,大多數人並沒有什麼特長。很多人都嚮往大城市,於是高中畢業就來到倫敦。朋克樂手們其實非常單純,儘管他們的文化被後人認為是叛逆極端的。
日報:你認為朋克文化是不是更多源自時尚,而非音樂?
羅克:對我來説,朋克其實是兩者的結合。在我來到倫敦之後漸漸發現,搖滾樂現場演出同時也具備了十足的時尚信息——大家的穿着講究而充滿個性,不但通過音樂而且還通過衣着來表達自己的想法。社會經濟情況不好,於是年輕人自己創造自己的服飾;他們沒有太高級的樂器設備,音樂也非常簡單,就像是新生嬰兒想要努力工作。逐漸地,大家才找到自己的路線,變得更加成熟、自信。
朋克文化的本質是不斷尋求新的、不同的東西。我認為現在可能比那個年代要更難了,因為現在整個世界都有類似的價值觀,穿一樣的衣服、用着一樣的手機。你還能想到其他的什麼文化比朋克更有力量、更能改變人們的想法嗎?
日報:作為一個在美國長大的人,你現在覺得英國的流行文化有怎樣的特質?
羅克:後來我意識到,像這種不同群體的亞文化在美國並不常見。那時候對於剛來英國的我而言十分新奇,覺得世界都變得更加豐富多彩。
英國的朋克鼓勵創新,挑戰了世俗社會的一般準則;而美國,據我自己的觀察,儘管更為富裕,但整體文化都是融合而生的結果,音樂如此,着裝如此,只有很小的一群年輕藝術家在想著做些與眾不同的事情。而英國文化更扎根於工人階層,主要針對的是經濟社會現狀,所以聽起來總是和社會相關聯。但這其中的戲劇性與衝突感是美國人無法達到的。
日報:朋克音樂不講究技巧,簡單三和弦、兩三分鐘的長度,簡單直白。反而是服裝、圖片、海報等方面極盡所能,你認為造型與視覺對朋克流行文化的影響有多大?
羅克:肯定是巨大的,甚至比音樂本身的力量還要大。因為朋克樂比較粗糙,&上的年輕人擺弄着吉他和鼓,製造各種噪音;而另外一面,圖像都不同尋常。他們就是鼓勵所有人去嘗試新的東西,不需要全世界都同意,不需要老老實實從學徒做起,只要放手去做就是了。我認為圖像比音樂更重要,也許是因為自己攝影師的身份,但事實上,朋克音樂很粗糙,基本上只存在了一段時間,而朋克服裝風格後來被一批先鋒時裝設計師所吸收,得以繼續發揚光大。
“所有的照片都仿佛從天而降”
日報:當你和大家混在一起的時候,你是不是朋克的一員?
羅克:你覺得我看起來像是朋克嗎?不不,我從未朋克過,可能更偏向於波西米亞風格。有時候穿着黑色牛仔褲和黑色皮衣,僅僅如此;或者白色襯衫加一條領帶,像帕蒂 史密斯那種,絲毫不女性化,而是為了表達自己內在的獨立和力量,並不是以一種挑釁的方式去展現性感,比如現在的蕾哈娜。可能那時候我並不知道這些風格的內涵是什麼,就只是單純地被吸引住了而已。
日報:你的身份更偏向於哪一種,樂手的朋友、粉絲,還是旁觀的攝影師?
羅克:其實我那時候並不是專業攝影師,只不過當我在青春期的時候收到過別人送的一台相機,於是就隨身帶着它到處拍照片。先是由於我前夫的關係,得以有機會跟拍大衛 鮑伊的巡迴演出,然後才逐漸和音樂圈子的人熟識起來。
起先我並沒有商業目的,身邊有這麼多好玩的事情發生,自然而然地想要拿起相機亂拍一氣。開始我甚至並不確定照片出來會是什麼效果,必須要拍完36張膠片才能去沖印;直到有人看到我的作品覺得很不錯,於是就逐漸有了更多的機會。
日報:據説你並沒有認真學過攝影,那麼你必然有很多過人的天賦?
羅克:謝謝你這麼説。可能我天生對人感興趣,喜歡同各種各樣的人打交道。現在我常常和當時的友人談論,那時候到底發生了什麼。我並不是熱愛攝影本身,而是發現這是個接近那些流行文化的絕佳方式。我幾乎對自己所做的事情一無所知,所有的照片都仿佛從天而降——從這個角度來説,我倒是非常朋克。
之後,我的職業生涯也在不斷做出新的變化。在我為音樂人物拍攝、在音樂潮流雜誌《FACE》供職、為唱片公司做事之後,我發現自己的興趣轉向了別的領域,於是就進入時尚行業、廣告業,後來更偏向於做社會性質的攝影記錄,最近才完成了一組關於英國海岸環境的拍攝。我始終都在往前走,努力做更新的嘗試,而不是向周圍妥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