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發文放鬆房貸標準
2014-09-23 作者: 來源:新華道琼斯手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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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22日發布促進房地産市場發展意見,提出對首次和改善性購房需求予以切實保障,提供稅收等優惠措施。在全市範圍內購房辦理簽約貸款等手續時,無需提供一定年限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購房人償清購房貸款後,再次申請貸款購房的,按首貸認定。金融機構在貸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方面按照政策規定的低限執行。意見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優惠政策有效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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