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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1   作者:羅克關  來源: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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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財政廳(局)長座談會在北京召開之後,消費稅改革的細節內容開始逐漸見諸報端。

  近日有消息稱,消費稅改革未來將採用“三步走”的模式推進——首先是厘清稅率,其次是調整徵收環節,最後則是討論稅收歸屬。而在調整徵收環節這一步,長期以來一直在生産或進口環節徵收的消費稅,未來將有望改為主要在零售或批發環節徵收,僅少部分品目繼續維持在生産環節徵稅的模式。

  這一變動,對未來地方産業結構的影響恐怕將相當大。比如一瓶在廣東生産的洗髮水,最終在山西被一名消費者購買,按照現行的生産環節預徵方式,這筆稅將計入廣東省當年的國稅收入,與實際的消費地和消費者沒有關係。但如若在零售環節徵收,那麼這筆稅則將計入山西省當年的國稅收入。徵收環節的不同,對地方稅收總量有直接影響。在現行稅制下,生産環節在哪,那麼稅收就會留在哪。

  在生産環節預徵的最大好處,是解決了零售端徵稅的成本問題,但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地方為培育稅源而重視招商引資的傳統。既然生産直接帶來稅源,那麼做大生産規模的總量顯然對地方財政有利,這不能不説是各地一直以來都重視GDP增長、熱衷於上馬各類項目的一個重要原因。

  但在當下地方財政負債率普遍較高,且事關中央和地方財權事權關係的財稅體制改革鋪開之際,怎樣才能一手抑制住地方的投資衝動促進産業升級,另一手又形成新的地方稅收來源?正在推進的消費稅改革,顯然綜合考慮了這兩種需求。

  將徵收環節從生産端轉移到消費端,打破了以往蓋好廠房開動生産線就有稅收的基本模式,將直接推動地方反思除培育稅源之外,引入産業對地方的綜合收益是否能夠抵消所有成本等一系列問題。對於後進地區來説,未來增加稅源的辦法也不再僅限於招商引資。如果最終落實消費端徵收,那上不上項目對地方財源就影響不大,只要全國人民都來這裡消費就可以了。

  當然,這麼做的前提是,消費稅能夠最終從國稅變為地稅。而這正是消費稅改革的第三步,稅收歸屬問題。市場消息稱,為了彌補營改增之後地方主稅種缺失,消費稅改革將討論將其從國稅改成地稅或者中央與地方共享稅種的可能性。相關統計也顯示,2013年全國營業稅收入達1.72萬億元,而同期的消費稅與車輛購置稅合併,規模也在1萬億元以上,兩者相差並不太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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