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白藥股權糾紛宣判
2014-07-28    作者:張敏    來源: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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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發樹向雲南紅塔集團追討雲南白藥股權一事最終還是落空。7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對此事進行了宣判。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雲南紅塔集團有限公司應返還陳發樹22億元本金及利息,陳發樹的其它訴訟請求被駁回。

  對於這場標的達22億元、時間跨度達兩年多之久的股權糾紛案,陳發樹代理律師李慶拒絕回應此事。與此同時,記者也致電了雲南白藥董秘吳偉,但他&&在出差,不便接受採訪。

  紅塔集團保住雲南白藥股權

  陳發樹與紅塔集團的官司,要從2009年説起。當年,為響應相關部門“煙草企業退出非煙投資”的要求,雲南紅塔集團與陳發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陳發樹以22億元收購雲南紅塔集團持有的雲南白藥集團約6581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2.32%。在轉讓協議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以貨幣方式全部支付給紅塔集團。

  不過,兩年多過去後,上述轉讓協議所涉及股份一直未履行過戶。2011年12月份,陳發樹向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民事起訴狀》,正式起訴雲南紅塔集團。

  2012年1月17日,雲南紅塔集團主管單位中國煙草總公司以“為確保國有資産增值保值,防止國有資産流失”為由,不同意上述股份轉讓。對於此答覆,陳發樹已經等了近800天。

  有分析人士認為,中國煙草總公司不同意股份轉讓,與雲南白藥不斷飆漲的股價相關。據了解,從2009年9月10日紅塔集團與陳發樹簽訂《股份轉讓協議》至今,雲南白藥的股價已從43.92元/股漲至最高價119元/股。雲南白藥不斷上漲的股價使得雙方對此交易變得更為敏感。

  2012年12月28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此股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確認雲南白藥股權轉讓協議有效,駁回陳發樹的其它訴訟請求。陳發樹不服,於去年2月份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雲南白藥7月26日發布公告稱,公司於2014年7月25日接到公司第二大股東雲南紅塔集團有限公司關於其與陳發樹因股權轉讓糾紛訴訟案件進展的通知。

  雲南紅塔集團&&,2014年7月23日上午,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撤銷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2012)雲高民二初字第1號民事判決;雲南紅塔集團有限公司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陳發樹返還22億元本金及利息。如未按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駁回陳發樹的其它訴訟請求;該判決為終審判決。

  陳發樹嚴重“受傷”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意味着,紅塔集團仍持有雲南白藥12.32%的股權。而陳發樹等來的只是本金及利息。對於此事,陳發樹一方並不願意對外披露任何信息。

  然而,這一判決對於福建省首富陳發樹來説,無疑在面子還是資金上都是損失。

  據了解,經過雲南白藥兩次送股,紅塔集團目前持有雲南白藥的股份為8555.8萬股,持股比例為12.32%。按照7月25日雲南白藥的收盤價52.99元/股來算,這部分股權價值為45億元。分析人士認為,如果當初陳發樹能順利獲得雲南白藥的股權,其投資或已經翻番。此前,陳發樹代理律師李慶在接受採訪時曾&&,“陳發樹被譽為‘中國的巴菲特’,2009年的22億元能帶來多少投資收益,這其中的機會成本誰來承擔?”

  另外,陳發樹為了打贏這場官司,所支付的訴訟費高達1700萬元以上。然而,陳發樹並沒有滿意而歸。陳發樹一方對此判決將採取何種措施?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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