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的決定(徵求意見稿)》於9日結束徵求意見。在徵求意見稿中,擴大了審計機關的職責、權限,對審計體制做出很大改進。其中最大的亮點、引發最多關注的當屬將政府性債務依法明確納入審計的規定。專家認為,政府性債務審計的“法定”意味着其將成為例行審計內容,預算和審計齊頭並進有利於債務風險防範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