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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信託業協會8日發布首份《中國信託業發展報告(2013-2014)》(以下簡稱“報告”)。報告稱,總的來看目前信託行業風險可控,但風險防控壓力增大。截至2013年底,全行業計提的信託賠償準備金已達90.60億元,5家信託公司的23筆風險項目已被問責。專家稱,現有可能産生兌付風險産品比重達0.55%,相比2012年的0.27%其壓力增大一倍,信託公司轉型迫在眉睫。
報告指出,長期以來信託業實行信託賠償準備金制度和凈資本約束制度,截至2013年底,全行業計提的信託賠償準備金已達90.60億元,實收資本總額為1116.55億元,凈資産為2555.18億元,具有一定的單體或項目風險抵禦能力,但伴隨信託業的快速發展,信託業的風險也逐步顯現。
報告認為,信託業兌付風險壓力加大的原因,一是實體經濟風險向信託傳遞,部分前些年大規模擴張的行業面臨深度調整,個別産業風險顯著上升,影響信託項目兌付。二是部分交易對手財務困難,特別是中小企業經營壓力大,資金周轉困難,可能難以按時償還信託貸款。三是部分金融機構履職盡責不到位,未能發現交易對手涉及民間借貸、未及時發現交易對手違規擔保或項目實際控制人挪用信託資金等問題。
對此,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綜合研究室主任陳道富&&,信託風險包括信託公司的風險和信託産品的風險。就信託産品來説,自去年來逐漸暴露出兌付的問題,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中國經濟正處於增長速度換擋期、結構調整陣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的三期疊加是兌付風險大的環境因素。具體到信託方面,陳道富透露,現有可能産生兌付風險産品比重達0.55%,而相比2012年的0.27%,其風險比重加大一倍。他認為,信託行業監管和信託公司轉型迫在眉睫。
報告稱,在已發生兌付風險地區,監管層要求相關部門緊盯風險變化,嚴控重點領域,對房地産、融資平台、礦産等風險隱患進行重點監測和嚴厲問責。據報告透露,2013年以來,銀監會對5家信託公司的23筆風險項目啟動問責程序,對相關責任人員和業務團隊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罰和展業限制等處罰措施。
對此,銀監會邵敏處長也在發布會上證實,防患風險已形成長效機制。早在今年4月份銀監會就下發99號文,也提到了正在進行防患風險的長效機制建設。包括信託産品的登記、分類監管、凈資本約束等都在穩步推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