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保監會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中國保監會關於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指出“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一種將住房抵押與終身養老年金保險相結合的創新型商業養老保險業務。至此,此前討論廣泛的“以房養老”試點政策落地。
7月1日起為期兩年內,北京、上海、廣州、武漢四城市將試點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擁有房産完全産權的老年人,將房産抵押給保險公司,還繼續擁有房屋使用、收益等雙方協商後處置權,並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身故後保險公司將獲得抵押房屋處置權,處置所得優先用於償付養老保險相關費用。
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就是把住房抵押與終身養老年金保險相結合的創新型商業養老保險業務,擁有房屋完全産權的老年人,把房産抵押給保險公司,繼續擁有房屋佔有、使用、收益和經抵押權人同意的處置權,並按照約定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