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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晚,上交所的通告和天目藥業的一則公告,印證了此前兩位被罷免獨董的部分針砭之言。 天目藥業5月26日晚間公告股東大會決議稱,股東大會同意罷免鄭立新、徐壯城的公司獨立董事職務。其中,同意票數比例均為69.27%,反對票數比例29.00%,棄權票數1.73%。 而上交所6月5日晚發布的公告證明,確如兩位獨董所言,天目藥業信披存在問題。經上交所查明,天目藥業向上交所預約於2014年3月29日披露2013年年報,但未能按時披露,並遲至2014年3月28日下午經上交所問詢後,才向上交所申請將披露時間變更為2014年4月9日。此後,天目藥業再次未能按變更後的時間披露2013年年報,並遲至2014年4月8日下午經上交所再次問詢後,才向上交所申請將披露時間變更為2014年4月15日。 上交所認為,公司董事長胡新笠、董事會秘書徐歡曉對公司違規行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違反了相關規定,故對公司及胡新笠、徐歡曉予以通報批評處分。 天目藥業5日晚也披露了獨董鄭立新、徐壯城投反對票的主要原因:除了質疑天目藥業財務主要數據外,還有一條就是天目藥業兩次推遲年報公告時間,兩位獨立董事不知情,而且公司也沒有主動與其溝通。 兩位獨董認為,一是公司在經營情況沒有重大改善的情況下,歸屬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由上年的虧損8884萬元轉為本年盈利211萬元。而且主營業務收入及扣除非經營性損益後凈利潤的增長比例不匹配。 二是公司在資産數量和質量沒有出現重大改變的情況下,資産減值損失由上年的約4428萬元變化為本年的180萬元,從而對凈利潤造成重大影響。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資産減值損失分別為999萬元、560萬元、4428萬元、180萬元。 三是公司自2008年以來歸屬股東凈利潤呈現規律性的“盈與虧交替波動”現象。 “公司多年來扣除非經營性損益後凈利潤呈現加速下跌的趨勢,除出售資産外,公司並未重大改善業績的舉措。公司本年度銷售收入208億元,沒有提供相關的重大合同及銀行單據進行驗證。公司本年度存貨超過2400萬元,無法對該存貨的數量、權屬關係及市場價值進行查證。”兩位獨董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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