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此前發布的通知,從6月1日起,電信業正式納入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範圍。電信業納入營改增範圍之後,稅率將分為兩檔:提供語音通話等基礎電信服務徵收11%的稅率,電子數據和信息傳輸、互聯網接入等增值電信服務的,按照6%稅率徵收。和原有營業稅徵收方式不同,企業應繳納的增值稅的稅款,等於銷售産品的銷項稅減去購物産品的進項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