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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27日從安徽省衛計委獲悉,安徽省2014年的藥品集中採購範圍,由過去的醫保藥物調整為基本用藥;藥品採購機構從基層醫療機構、縣級公立醫院擴大到城市公立醫院,基藥採購實現了公立醫院全覆蓋。 2014年3月,安徽省衛計委等6部門聯合印發適用於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和各類醫保的安徽省基本用藥目錄(包含1118種),實現了新農合、城鎮居民和職工三种醫保的用藥目錄統一。 安徽省衞生廳有關負責人稱,安徽省在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採購的全覆蓋的基礎上,細化了省基本用藥、國家基本藥物和高質量類型藥品3個使用比例:基層衞生機構、中心衞生院、縣級醫院、省市級醫院的基本用藥比例分別為100%、90%、80%、70%以上;採購國家基本藥物的比例必須為100%、70%、50%、30%以上;採購的價格較高的質量一類藥品不能超過藥物總採購量的10%、20%、30%、40%。 據介紹,安徽省2014年度藥品招投標除了沿用“雙信封”制度之外,還制定了3條剛性限價措施,將該省2012年縣級醫院機構採購中標價、社會藥店零售價、周邊省份最近一次中標價作為參考價,取其相對低價,對於競爭不充分包括獨家壟斷産品,限定為政府指導價的82%。對於納入國家低價藥品目錄、安徽省廉價藥品目錄的藥品、國家定點生産的7種試點藥物,在技術標入圍後,直接挂網實施國家指導價,由醫療機構自行採購。 醫藥界人士認為,安徽省此舉體現了藥品質量在招投標中佔有更大權重,能夠防止“唯低價中標”情況發生,有利於一些大藥企的優質藥品中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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