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後地方稅收大幅下降,怎麼辦?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目前國家有關部門正在研究消費稅新的徵收辦法,即將過去從生産廠家徵收改為在消費者購買時徵收。簡言之就是消費稅徵收環節下移,將消費稅變為地方稅。
此前中央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調整消費稅徵收範圍、環節及稅率。”
在國家稅務總局前副局長許善達看來,實施消費稅的改革非常迫切。
這主要是因為“營改增”後,原先主要歸地方的營業稅改為增值稅,一部分被中央拿走,使得地方非常擔心自己稅收減少。儘管目前的改革中,中央採取的是中央稅收多出的部分償還給地方的辦法,但這畢竟不是長久之計。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到,增值稅採取的是中央和地方分成的辦法,中央佔75%,地方佔25%。一般認為,除非實施1:1的新分成辦法,否則“營改增”走得越快,未來地方財政收入將越來越少。
國家有關部門研究的另外一種方式是,將中央稅收收入的消費稅,直接改為地方稅。將消費稅從生産環節改為消費環節徵收,可以彌補地方稅收收入的下降。
據了解,2013年國內消費稅8230億元,比上年增長4.5%。車輛購置稅2596億元,比上年增長16.5%。兩項相加有10826億元。
“消費稅加上車購稅的總量是一萬多億,可以基本上對沖掉營改增後地方政府減少的收入,能夠使得原來的失衡不會繼續惡化。”許善達在3月30日的嶺南論壇上説。
他建議,可以先將汽車、摩托車消費稅的徵收從生産環節轉移到零售環節。而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副秘書長羅磊指出,希望這次改革能更徹底一些,最好將汽車的消費稅、購置稅和增值稅三稅合一。“不要有那麼多稅,就搞一個,制定一個合適的稅率,統一徵收。”他説。
另據了解,目前中國實施消費稅徵收的商品還有煙、酒、成品油、高檔手錶等。業內人士指出,實際上,理應在零售環節徵收的消費稅在1994年被放在生産批發環節,是受限於當時的稅務局徵收能力。而今天,一些品目在零售環節由地方徵收已經沒有問題,且此舉還能節省生産廠家的財務成本。
許善達認為,將消費稅下移到零售環節,也可以鼓勵地方政府更多地採取措施促進本地消費,而不是更多的將資源投入到生産中,這對於平衡地方政府投資和工作導向會有改善的作用。
根據了解,今年營業稅改增值稅範圍將擴大, 除了原先的交通運輸業等改革擴大到全國外,全國還要將鐵路和郵政業納入“營改增”的範圍。
不過,由於煙草、酒類、汽車、奢侈品的消費等主要在發達地區,也有學者擔心,一旦消費稅歸地方,發達地區的地方稅收收入會增長更快,不利於全國地區間的稅收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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