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排查摸清風險底數
密切跟蹤投資主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環保部門等發布的相關信息,深入排查存量貸款中可能存在的未開工違規項目貸款、違規在建項目貸款、違規建成項目貸款、涉及落後産能項目貸款、節能環保不達標企業貸款等,摸清可能産生的不良貸款底數
一戶一策動態跟蹤監測
對産能嚴重過剩行業客戶實施動態名單制管理,有針對性地制定風險化解方案,並在實施過程中動態跟蹤監測
令行禁止凍結新增授信
對未經核準或備案的産能嚴重過剩行業的新增産能項目、違規在建項目以及涉及落後産能項目、節能環保不達標且整改無望的企業,嚴禁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
上證報記者獨家獲悉,為有效化解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和船舶等嚴重過剩行業信貸風險,銀監會3月中旬向銀監分局與地方法人銀行業等金融機構下發了關於《支持産業結構調整和化解産能過剩的指導意見》,具體措施包括摸清風險底數、嚴格把握政策界限、明確差別化信貸標準、踐行綠色信貸、支持産業結構優化調整等。
指導意見所提具體措施首要一點是深入排查,摸清風險底數。指出要密切跟蹤投資主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環保部門等發布的相關信息,深入排查存量貸款中可能存在的未開工違規項目貸款、違規在建項目貸款、違規建成項目貸款、涉及落後産能項目貸款、節能環保不達標企業貸款等,摸清可能産生的不良貸款底數。
對於産能嚴重過剩行業客戶實施動態名單制管理,“一戶一策”,有針對性地制定風險化解方案,並在實施過程中動態跟蹤監測,完善風險識別和統計監測制度。
二要嚴格把握政策界限,堅決做到令行禁止。
對於未經投資及産業相關主管部門核準或備案的産能嚴重過剩行業的新增産能項目,指導意見要求嚴禁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對於違規在建項目,在依法依規補辦相關手續之前,停止授信審批、貸款發放及貸款支用,不得通過理財産品、信託資金、委託貸款、同業支付等其他方式變相提供融資,主動穩妥收回存量貸款,妥善做好債權資金的保全工作。
對於涉及落後産能項目、節能環保不達標且整改無望的企業,嚴禁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堅決壓縮退出存量貸款;對於清理整頓後不符合備案要求的違規建成項目,應密切跟蹤主管部門反饋意見,及時採取風險管理措施。
三是明確差別化信貸標準。對於産能過剩行業、企業,主要通過嚴格標準、上收權限等方式,優化信貸結構,在産能過剩行業內,要區別先進和落後,通過科學設定信貸標準分類施策,完善“統一授信、限額管理”制度,合理上收授信審批權限,産能過剩行業新開工項目授信由總行統一審批。
四是踐行綠色信貸,推進産業升級。指導意見要求將綠色信貸理念、標準、方法貫穿到信貸全流程,確保信貸資金投向符合技術升級要求,碳排放約束和綠色標準的領域,大力支持綠色經濟、循環經濟、低碳經濟發展。
五是落實消化、轉移及整合一批産能要求,積極支持産業結構優化調整。具體包括支持擴大有效需求,助推消化一批産能,對於在城市化和工業化進程當中,市場尚未發育成熟,需求還沒有得到開發造成的相對過剩産能,通過擴大有效需求去逐步消化,支持居民消費,新農村建設,建築物抗震加固等消化過剩産能的信貸需求。
同時,支持企業“走出去”,助推轉移一批産能;支持企業兼併重組,助推整合一批産能,按照商業可持續原則開展並購貸款業務,合理確定並購貸款利率,並購貸款期限可延長至7年,鼓勵採取銀團貸款方式,合理分散信貸風險,加大對企業兼併重組的支持。
指導意見還要求健全信貸管理機制,實施差別化風險定價,建議有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探索實施經濟資本分配等措施,健全風險防範化解機制,完善風險識別和統計監測制度,開展動態壓力測試,做好風險應對預案,並在資本規劃中予以充分考慮。
指導意見還提出要加強協調和處理。指出由銀監局指導當地銀行業協會牽頭,相關銀行聯合建立化解産能嚴重過剩矛盾工作機制,對於企業損失較為嚴重、涉及企業集群或關聯企業面較大問題,聯合確定處置方案,充分共享相關信息,協調一致開展工作。特別是加強企業逃廢債務及違約信息共享,協調風險暴露企業集團財務清償,對惡意逃廢銀行債務的企業實施聯合製裁,建立有效的懲戒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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