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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姑餅乾,猴頭菇製成,養胃;上午吃一點,下午吃一點。”去年9月,這則食品廣告開始登陸各大電視台,並引發爭議:猴姑餅乾到底是食品還是保健食品? 在北京不少超市中,《經濟參考報》記者見到,江中藥業一盒720g的猴姑餅乾售價大約在100元上下,而1440g規格的售價則可達189元。這在所有餅乾中算奢侈品。在江中集團的官網上,這款産品則被定義為“功效食品”。 什麼是功效食品?國家食藥總局相關人士告訴記者,食品中沒有功效食品一説。普通食品不能宣傳功效。如果企業認為這個食品有功能療效,可以去申請保健食品,通過審批證明這些功效。在沒有證明之前的宣傳,屬於違規宣傳。“很多違規宣傳都是在打政策擦邊球。” 在國家食藥總局的保健食品數據庫中輸入“猴姑餅乾”字眼,顯示沒有這個産品。 我國《保健食品管理辦法》(下稱《辦法》)顯示,本《辦法》所稱保健食品係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適宜於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的食品。而猴姑餅乾明確&&了一類適宜人群,即胃病人群。 《辦法》還規定,保健食品必須符合下列要求:經必要的動物或人群功能試驗,證明其具有明確、穩定的保健作用;各種原料及其産品必須符合食品衞生要求,對人體不産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慢性危害;配方的組成及用量必須具有科學依據,具有明確的功效成分。如在現有技術條件下不能明確功能成分,應確定與保健功能有關的主要原料名稱;標籤、説明書及廣告不得宣傳療效作用。此外,凡聲稱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須經衞生部審查確認。 “針對監管當中發現的一些新情況、新問題,我們正進一步研究和理順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的監管銜接問題。”國家食藥總局新聞發言人顏江瑛指出,正在修訂的《食品安全法》會有一系列的長效機制的建設。 《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到,現有對食品、保健食品的監管政策中,對功能食品、功效食品並未有明確的鑒別,但明確要求只有保健食品才能宣傳功效。正在修訂的《食品安全法》中將對此做出明確的規定。 “《食品安全法》盡量爭取今年年底能&&。”消息人士向記者透露,新法&&後對違規宣傳行為可能將涉及重罰。換言之,新法實施後對江中藥業將猴姑餅乾作為自己拳頭産品將是一種無形的打擊。 《經濟參考報》記者&&江中藥業董秘採訪,電話一直無人接聽。江中藥業3月5日發布澄清公告稱,猴姑餅乾係公司控股股東江西江中制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於2013年下半年開始籌劃並推出的具有養胃功效的功能食品,該業務目前不屬於上市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猴姑餅乾的銷售數據、規劃等相關信息,尚不屬於披露事項。 “猴姑餅乾作為新産品,從上市、推廣到最後被消費者接受並認可,需要經歷一個相對較長成長周期,此階段需要較大的市場投入,且由於餅乾面臨的市場競爭非常激烈,其市場推廣結果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公告稱,若未來猴姑餅乾取得市場推廣成功(如産品實現盈利或類似條件)後,會在合適的時機(需綜合考慮公司戰略定位、業務發展需要、資金狀況等相關因素)將優質資産注入上市公司。截至目前,猴姑餅乾仍屬新品推廣期,公司尚未就其資産注入計劃進行正式論證,亦無明確的時間表。 2013年度江中藥業業績快報公告顯示,營業總收入27.78億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3%;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72億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4%。 公告稱,報告期內,公司堅持“以中藥産業為主體,經營非處方藥、保健品及功能性食品”的發展戰略,對品牌及産品進行重新梳理與定位,並於2013年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更新了新老産品的品牌及宣傳策略,相應逐步加大了市場投入。因此,受上述營銷策略及投入調整的影響,加之基藥政策執行、競爭格局、市場環境變化以及公司銷售考核激勵政策等因素,公司主營業務出現了一定程度的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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