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世界貿易組織昨天(6日)公布了美國、歐盟、日本訴中國稀土、鎢、鉬相關産品出口管理措施案專家組報告,裁定中方涉案産品的出口管理措施違規。中國商務部條約法律司負責人就此發表談話&&,中方正在評估專家組裁決報告,並將根據世貿組織爭端解決程序妥善做好本案後續工作。
商務部條約法規司副司長楊國華&&,WTO專家組報告認可了我國保護環境資源的初衷,但對於其中兩個關鍵問題,WTO並沒有站在中國這邊。
楊國華:這個案件從法律上看,主要有兩個問題,一個就是中國在稀土出口上增加了一個出口稅。再有一個就是實施出口配額,每年只能出口一定的量,在WTO公布的專家組報告裏,是説,這兩條是不符合WTO的規則的。這是核心的兩個問題。
不過這份報告並不意味着美、日、歐與我國之間的這場訴訟畫上句號。
楊國華:我們收到了專家組報告以後,有權利在60天之內提起上訴的,上訴機構大概會在三個月內作出裁決,所以這個案子還不是一個最終的結果,我們也在研究專家組報告所做出的法律分析,考慮是否提起上訴。
楊國華説,面臨着日趨嚴峻的資源和環境壓力,中國政府近年來不斷加強並完善對高污染、高耗能、消耗資源性産品的綜合管理。這既是中國保護可用盡自然資源和環境的需要,也是對保持全球可持續發展所作出的重要努力。中方認為,這些管理措施符合世貿組織倡導的可持續發展目標,有利於促進資源、環境和人類協調發展。中方將繼續以符合世貿組織規則的方式加強對資源類産品的管理,維護公平競爭。
楊國華:在這個案件的辦理過程中,我們也了解了一些情況,比如説資源在開採過程中,總量開採的限制,比如資源稅。我們採取更多的符合WTO管理的方式,來管理資源類産品的出口,這是我們現在的方向。
應中國要求,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機構26日設立專家組,審核美國對華産品採取的反傾銷措施。中方&&,美國商務部採取的部分反傾銷措施不符合美國在世貿組織《反傾銷協定》條款項下的義務。中國商務部説,美國在有關反傾銷調查和複審中,存在不當適用目標傾銷方法、拒絕給予企業單獨稅率、不當適用不利事實推定等一系列與世貿規則不符的做法,錯誤認定中國産品存在傾銷,嚴重誇大中國産品傾銷幅度。本次爭端涉及美國對華油井管等産品採取的13起反傾銷措施中的做法,涉及中國企業年出口金額達84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