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險企資金來源或進一步放寬
2014-02-28   作者:李唐寧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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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監會27日對《關於修改<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的決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將第七條修改為:“股東應當以來源合法的自有資金向保險公司投資,不得用銀行貸款及其他形式的非自有資金向保險公司投資,中國保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天元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徐偉對《經濟參考報》記者&&,修改後的辦法增加“中國保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一條,可以認為是對投資保險公司資金來源監管的進一步放寬的信號。“保監會未來通過什麼方式放寬資金來源監管還沒有明確,但相信會有進一步規定&&,此外,預計資金來源放寬後,對股東資格的監管將更加嚴格,以保證其對非自有資金的償還能力。”他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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