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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近日發布《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決定將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居保)兩項制度合併實施,在全國範圍內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 《意見》規定,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個人繳費標準目前設為每年100元至2000元12個檔次,省(區、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最高繳費檔次標準原則上不超過當地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年繳費額。 而此前實施的新農保和城居保,基礎養老金均為55元/月,個人繳費標準分別為五個檔最高500元和十個檔最高1000元。在通脹水平高企的背景下,制度的實際保障效果受到質疑。 對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26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近年來,很多地區都陸續提高了基礎養老金標準,有的地區已經在200元以上。但個人賬戶養老金佔整個基本養老金支付的比重還比較小,目前全國新農保和城居保總計積累個人賬戶只有不到2800億,每個人積累還不到800塊錢,全國平均支付標準也只有80幾塊錢,“只夠零花錢”。 胡曉義&&,這一現狀是客觀的,畢竟制度從試點到全面鋪開時間很短,待遇水平的提高要循序漸進。“對於廣大農民來講,最主要的收入來源還是靠土地的收益和家庭收入,當然也包括家庭成員到城市打工工資性的收入。基本養老金可以説只是補充性的收入。” 對於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待遇水平的提高,《意見》也做出了安排。要求建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正常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全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此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依據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標準。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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