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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藥品研製和開發行業委員會(簡稱“RDPAC”)日前發布的《影響藥品質量差異的主要因素分析》報告(以下簡稱為“《報告》”)顯示,國內已批准上市的藥品,存在明顯的質量差異。 《報告》顯示我國目前共有16695個藥品標準,現行2010年版《中國藥典》共收載了4567個品種,僅佔藥品標準品種總量的27%,其餘12128個標準大多為部頒和局頒標準,這些標準中大部分是1990年以前制訂的,在保證藥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仍有一定的差距。 “低質量的藥品相比高質量的藥品有着巨大的成本優勢,當監管標準允許這種低質量産品的存在時,企業往往缺乏提升質量的動力。”該協會相關人士指出,這主要是由於現有的18.9萬餘張藥品的上市許可中的94.7%,均為2007年實施新的《藥品註冊管理辦法》之前發放,遠低於目前現行的上市批准標準。 上述人士指出,這些産品中仿製藥佔絕大多數,且多數沒有與被仿製品進行對照性研究,只有極少數産品進行了生物等效性試驗研究,若按照現在的標準來看,絕大多數産品還沒有被證實為“合格的仿製藥”。 《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到,《國家藥品安全“十二五”規劃》,明確要求對2007年修訂的《藥品註冊管理辦法》實施前批准的仿製藥,分期分批與被仿製藥進行質量一致性評價,進行“歷史的補課”。 但是業內人士指出,要完成這項任務挑戰巨大。美國在1971年啟動生物等效性評價,歷時10年,淘汰6000種藥;1997年日本啟動“藥品品質再評價工程”,至今完成了約730個品種;而要完成我國十幾萬個仿製藥的再評價工作,解決如此沉重的歷史包袱難度很大。 北京秦脈醫藥諮詢有限責任公司高級顧問陳哲峰認為,新版GMP為中國藥品質量劃定了更高的“及格線”,只有不斷升級GMP等藥品質量的標準,並確保企業持續合規才能有效提升中國藥品的質量。他建議,監管部門應在進一步完善仿製藥再評價的方案設計的同時,利用2015年藥典升級的機會,提前對部分産品質量標準進行專項升級,對達不到要求的仿製藥進行淘汰。這必將為中國藥品質量的提升創造一個歷史性的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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