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喚醒農民手中的土地等“沉睡資産”,是長期制約我國農村發展和農民致富的關鍵瓶頸。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賦予農民對承包地佔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
地處中部農業大省的武漢市,通過健全完善農交所“軟硬體”功能配置,規範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在適度集中、風險可控的基礎上,充分激活農民承包地的流轉、抵押、擔保權能,探索出一條將農民手中“死資源”變“活資産”,實現要素集聚、效能提升的農村生産改革之路。
産權交易盤活土地資源
擁有土地資産,卻無法獲得貸款擴大生産,曾一度是武漢恒豐水産專業合作社最頭疼的事。地處黃陂區的恒豐合作社成立於2009年,共有社員258戶。恒豐合作社理事長謝保國説,兩年前,鮮魚市場行情火,合作社成員都希望多投魚苗和魚料。
擴大魚塘養殖能力,意味着要增加投入,農民手中積蓄本來就不多,就只能靠融資。謝保國回憶説,2011年,他跑遍了幾乎全市所有銀行,希望能夠用合作社的一萬畝多魚塘水域抵押貸款,可銀行答覆都是“魚塘水域沒有所有權,合作社也沒資産可抵押,貸款即使給指標,上面也批不下來”。
謝保國偶然得知,武漢市正在對農村資産進行確權,魚塘等資産確權錄入登記後,即可從金融機構獲得貸款。確認政策後,謝保國和其他社員二話不説,立即將魚塘水域經營權在武漢農交所登記,隨後就從武漢農商行獲得50萬元貸款,擴大再生産。當年,社員每戶就增收3萬元。今年又貸款80萬元,增加魚苗投放後,預計每戶增收5萬元問題不大。
武漢恒豐水産合作社貸款經歷前後變化,看似簡單,背後卻經過了一系列複雜的改革設計。2009年4月,繼成都之後,武漢成立農村綜合産權交易所,並建設區、鄉兩級農村土地流轉服務&&及市場體系,交易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四荒地”使用權以及農業生産性設施使用權等9大類,這為眾多農戶和合作社確權融資提供了前提條件。
“農交所的工作主旨,是要使農村、農民擁有的各種財産商品化、貨幣化搭建&&。”武漢農交所總經理孫曉燕説,軟體上,農交所建立農戶土地産權交易風險保障金、託管預流轉、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退出等機制,設立農村産權抵押融資風險補償資金;硬體上,在各涉農區建立農村綜合産權交易分所,鄉(鎮、街)建立農村綜合産權交易站,村設農村綜合産權交易信息員,完善農村産權交易體系。使之逐步建成華中地區農村産權的産權交易中心、信息中心、結算中心、託管中心和融資中心。
據介紹,武漢農交所成立4年間,組織各類農村産權交易1599宗,交易金額96.51億元,涉及農村土地面積96.26萬畝,惠及16萬農戶;聯合金融機構,為農業企業、合作社、種養殖大戶等,發放農村綜合産權抵押貸款11.25億元,其中單筆最高金額達5500萬元。
多種模式促進土地流轉
&&建立後,如何發揮農交所的資産貨幣化、流動化功能,改變農民傳統分散經營、聚集生産要素、提高生産效率,仍有大量工作要做。
在推進農村産權制度改革期間,武漢積極借鑒外地經驗,結合武漢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情況,尊重農民意願,大膽創新,創造了龍頭企業帶動、主導産業帶動、集體經濟組織帶動、吸納社會資本帶動等一批具有武漢特色的土地流轉模式。
在武漢黃陂、新洲、蔡甸共流轉土地近兩萬畝種植蔬菜的星廣地農業基地中,《經濟參考報》記者看到,成批蔬菜大棚林立在田野間,卻很少看到農民集中勞作場景。
星廣地公司總經理李梅珍説,由於種植規模擴大,傳統的雇請農民為公司集體打工的方式效率不高,企業特意選擇分戶種植承包制:企業將土地平整、建好大棚後,為願意承包的農戶免費提供種植、采收技術和蔬菜大棚,低價提供種子、化肥、農藥;企業以高於市場價水平收購農産品,按量付費,不發工錢。
黃陂區三里街一位趙姓農民告訴記者,他承包了兩畝多大棚,一天最高可收廣東菜心600斤,按每斤8毛錢收購價計算,8天就將近4000元,而廣東菜心生長周期短,除兩個半月冬休期外,平均28天即可收一茬,“這收入可比單純打工或自己種地高出一大截”。
“‘公司+基地+農戶’的分戶種植經營模式,核心建立在土地統一流轉、統一平整、統一標準、統一加工基礎上,如此企業可以採取生産要素集中,生産勞作分包的方式,最大化提高生産效率,提升産品質量。”李梅珍説。
武漢市農業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説,得益於在土地流轉基礎上的農村産權制度改革,目前武漢農業已探索出“龍頭企業規模經營”、“農民專業合作社或土地股份合作社、種養大戶或家庭農場經營”、“公司+基地+農戶經營”等模式。截至9月,武漢農村土地流轉面積達到163.26萬畝,佔耕地總面積53.18%。
土地流轉、規模經營帶來的直接好處就是土地産出率大幅提高。武漢市農業局經管局土地承包管理科科長王文才説,通過積極引導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向主導優勢産業和重點區域集中,武漢市農産品正規化基地累計達到125萬畝。經核算,從全市平均水平來看,規模經營的勞動生産率是分散經營的1.9倍,成本只有分散經營的70%。
配套機制仍需健全
一些業內人士和專家向《經濟參考報》記者&&,武漢市在探索農村産權制度改革的諸多創新實踐值得推廣,但若需全面推開,還需從三方面進一步健全完善。
一是健全農村土地流轉和適度規模經營的配套措施。拓寬農村集體資産資源抵押融資渠道,重點服務農民專業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家庭農場等以農民為主體的經營主體,引入抵押物價值評估和經營主體信用等級評估機制,加強風險監控,並建立農業信貸與農業保險相結合的銀保互動機制,降低適度規模經營主體的經營風險。
二是健全農村土地流轉的監管措施。專家建議,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要制定政策性文件,對不同的土地類別、不同的經營主體、不同的産業設置不同的流轉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年。鼓勵和提倡以農民為主體的適度規模經營,發展兩型農業和循環農業,謹慎對待社會資本大面積集并土地,嚴格控制或不予審批超大規模集并土地流轉項目。同時,探索&&履行合同的年度審查制度,對不經審批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破壞耕地屬性的,要加大懲治和處罰力度,直至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三是加大農村土地流轉和適度規模經營扶持資金投入。武漢市農村經管局局長李賢明説,要加大對農村土地流轉和適度規模經營的扶持力度,對土地流轉雙方均給予政策性補貼,充分調動農戶流轉土地的積極性。在資金安排上,重點向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傾斜。加大對土地信息網絡的建設、電子檔案管理等設備的扶持力度,全面提升政府服務水平。並重視經管基層隊伍建設,理順管理體系,加快農村土地流轉服務&&建設,保障工作有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