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證券被責令整改3個月
2013-12-18 作者:吳黎華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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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證券17日發布公告稱,該公司12月16日收到中國證監會《關於對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2013]49號)(以下簡稱《決定》)。《決定》稱,因光大證券在保薦河南天豐節能板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項目中未能勤勉盡責,出具的發行保薦書及相關文件存在虛假記載,反映出公司的盡職調查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光大證券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要求公司針對盡職調查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中存在的問題,在決定書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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