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14日正式發布了《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對優先股發行的條件、程序等做出了具體規定,優先股在A股的試點正式具備了操作層面的綱領性文件。在業內人士看來,優先股試點的展開將對一些低估值、大市值、負債率高、盈利能力較強、且現金盈利能力穩定的銀行以及電力行業形成利好。 在發行條件上,《辦法》規定,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優先股,應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一)其普通股為上證50指數成份股;(二)以公開發行優先股作為支付手段收購或吸收合併其他上市公司;(三)以減少註冊資本為目的回購普通股的,可以公開發行優先股作為支付手段,或者在回購方案實施完畢後,可公開發行不超過回購減資總額的優先股。經證監會核準公開發行優先股後,上市公司的普通股不再屬於上證50指數成分股的,上市公司仍可實施本次發行。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為確保優先股試點穩妥起步,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從經營比較穩健、公司治理相對完善的上證50成分股公司試點公開發行優先股。 業內人士認為,優先股的推出將形成對於包括銀行、電力在內的傳統藍籌類上市公司的重大利好。公開資料顯示,目前,在上證50的成分股中,包括了興業銀行等10家上市銀行。而今年三季度末的資産負債率來看,剔除了銀行保險之後,剩餘31家成分股的平均資産負債率為54.05%。其中,中國建築、中國重工等資産負債率均在70%以上。 申銀萬國證券&&,我國上市銀行一級資本缺口巨大,引入優先股制度將減輕二級市場再融資壓力,有利於銀行股估值提升,從制度完善和減緩二級市場再融資壓力看,優先股制度推出或可提升銀行股估值10%至15%。 華融證券則&&,由於優先股主要面向一些低估值、大市值、負債率高、盈利能力較強、且現金盈利能力穩定(具備分紅能力)的公司,比如銀行、電力、交運等行業,這些行業內的公司往往規模較大,發行優先股可以有效的緩解其股權融資壓力,有助於這些公司進一步擴展業務,提升行業估值。另外,優先股可以在不稀釋股東控股權的前提下提高企業融資能力,這也給某些既有融資需求又有控股壓力的上市公司提供了新的融資渠道。 興業證券則&&,電力公司作為重資産企業,資産負債率普遍偏高,2008年之後,電力行業的資産負債率一直維持在70%以上。過高的資産負債率抑制電力企業進一步進行債券融資的能力。優先股一方面作為資本,計入權益類資産,電力企業在進行融資的同時,降低了公司資産負債率,是其進行優先股融資的主要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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