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部近日發布消息稱,將加強國土資源開發利用的統籌管控,對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船舶等産能嚴重過剩行業項目,一律不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此外,對産能嚴重過剩行業新增産能項目,一律不予受理用地預審申請。
對此,不少網民認為,加強調控是預防産能過剩的必要措施,上述舉措如能嚴格執行,將對嚴重産能過剩行業的盲目擴張起到顯著抑製作用。但是,産能關係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對立統一關係,更應從市場規律入手,發揮市場優勝劣汰的調節功能,才是化解産能過剩矛盾的治本之策。
或能有效遏制産能
網民認為,國土部的這一舉措是針對産能過剩行業的又一重拳,如能執行到位,對治理和遏制産能過剩將起到顯著作用。
網民“GTXH”説,儘管部分地方政府還未下定決心,身處於該行業的企業大多並無這種意願,但解決這種頑疾,前期用行政手段打頭陣是有必要的,期待盡快有戰果出現。
網民“江水東逝”指出,産能嚴重過剩是條塊分割、地方本位主義的産物,工業用地濫用“指標”,是對土地資源的極大浪費。限制嚴重過剩行業用地在抑制産能過剩行業盲目擴張的同時,還能提升土地的合理化利用水平。
政策須細化落地
網民“明志行直馬千里”説:“什麼叫産能過剩,什麼叫嚴重過剩,還是盡量給個明確的量化定義吧,要不政策實際執行時又多了許多權力尋租的空間。”
網民“杜猛”指出,還要警惕地方政府可能利用化解産能過剩問題的權力,將已經下放的行政審批權上收,或停止下放原來打算下放的審批權,那麼“産能沼澤陷阱”消化成本會更大。
網民還認為,除了在用地方面不予審批外,還需在能耗、水耗、環保、安全等方面進行硬性指標的管理。另外,還可以從環境容量的管理制度、區域排污總量的約束以及排污權交易制度等方面對産能過剩行業進行管理和約束。這樣就能從産業政策方面起到良好的調控和引導作用。
更應倚重市場機制
不少網民指出,要從根本上化解産能過剩矛盾,需要總結多次治理産能過剩政策實踐的經驗教訓,厘清政府干預與市場調節之間的合理界限,避免落入過多強化産業政策干預的窠臼,從而使化解産能過剩與深化市場改革之間形成相互配合促進的良性互動。
網民“馬光遠”認為,很多産能的出現更多地不是因為企業對市場判斷有誤,而是跟地方政府有千絲萬縷的關係。因此,治理過剩産能的本質,是真正界定政府和市場的關係問題。治理過剩産能的關鍵是回到市場化的原則,通過市場機制,真正打破地方政府對過剩産能的人為保護。
網民“巴曙松”也認為,過多采用行政手段限制投資,不僅難以達到根治産能過剩的預期效果,還可能引發産業政策與行政干預反彈,不利於合理界定政府與市場關係。要有效化解産能過剩矛盾,需建立與完善以市場為主導的調節産能過剩“長效機制”,破除所有制歧視,充分發揮市場競爭優勝劣汰功能,通過深化改革、鼓勵以市場規則主導的兼併重組,提升企業整體運營效率,並為經濟持久增長夯實微觀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