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參事:房産稅推進在一兩年內會有大動作
2013-11-14   作者:石岩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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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如此前各界預期,12日閉幕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將財稅改革置於更加重要的位置。當日發布的公報不僅用大段篇幅論述財稅改革,而且首次將財政定位為“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這意味着,繼上世紀90年代“分稅制”以來的新一輪財稅改革大幕將啟。

  “毋庸置疑的是,1994年的分稅制改革中,財政與稅收配套程度較高。而在此後,相較於稅制改革,財政體制調整較慢,這便造成了財政與稅收的相對脫節。”國務院參事、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告訴中新社記者。

  正是上述分稅制改革,奠定了20年來中國財政管理體制的基礎。但隨着形勢的發展,一些問題也漸次暴露。如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財權事權不匹配、事權和支出範圍越位等現象,成為制約新時期中國經濟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

  “三中全會提出,未來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而經濟體制改革的重點與難點就在財稅改革。”國際金融問題專家、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金融學院兼職教授趙慶明[微博]認為。

  12日晚間發布的全會公報指出,必須完善立法、明確事權、改革稅制、穩定稅負、透明預算、提高效率,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要改進預算管理制度,完善稅收制度,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

  在劉桓看來,上述論述至少表明了財政改革將在加強預算透明度、進一步強化政府收支兩條線及理順中央地方財政關係這三個方面有所突破。他特別指出,現行財政制度中“中央財權大、地方事務多”的現狀所衍生的專項轉移支付過多已顯示出不科學和滯後的一面,同時由此衍生的權力尋租等腐敗問題已經引起社會重視。

  “不同政府層級間的事權劃分要考慮多種因素,一般而言,屬於全國性的公共産品,理應由中央政府牽頭提供,地區性的公共産品,則適宜由地方政府牽頭提供。具體的支出責任,應合理地對應於此,分別劃歸中央與地方。”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指出。

  “分稅制後的20年來財政體制積累的問題已經很多,從三中全會的相關表述上,我們可以期待一攬子力度較大的改革方案&&。”劉桓説。

  稅制改革方面,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首席經濟學家彭文生認為,下一步營業稅改增值稅、房産稅和消費稅等改革有望深化。

  “營改增才邁出了第一步,作為一項‘牽一髮而動全身’的改革,下一階段的擴圍是必然趨勢。”劉桓認為,下一階段建築業及金融保險等領域的“營改增”都有望得以漸進推進。

  而對於為社會各界所普遍關注的個人所得稅,劉桓認為,這一稅制的改革還在繼續。對於下一階段的關注點,他建言,與其在個稅起徵點的高低上爭論不休,不如關注制度設計的合理性,使該項制度真正能夠起到有效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

  “環境稅可能會被提上日程。”劉桓分析,隨着中國對於生態文明的日益重視,環保稅開徵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已經顯現。

  剛剛閉幕的三中全會亦提出,要健全自然資源資産産權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實行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改革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

  對於房産稅,劉桓認為,隨着時機的日益成熟,該項稅種試點的擴圍已經“不可避免”。“中國房地産調控已經走到了一個十字路口,作為調控的一個重要手段,房産稅有利於改變人們對於房地産發展的預期、改變房地産脫離其本來屬性,變為投資品的趨勢。”劉桓指出,他預計,房産稅的推進在最近一兩年“會有大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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