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在國研中心“383方案”中有關集體建設用地直接入市的提法激發市場對小産權房合法化預期後,北京周邊的多個小産權房價格出現上漲。
不少網民認為,儘管小産權房有價格優勢,但存在諸多法律和政策風險,小産權房存廢及改革方向存在分歧。同時,由於小産權房牽涉多方,需平衡多方利益,在監管層尚未釋放明確改革信號前提下,未來的政策走向仍有待觀察。
“轉正”預期成漲價口實
媒體報道稱,受“小産權房轉正”等利好消息的刺激,北京周邊的多個小産權房價格出現上漲。更有甚者,小産權房有望轉正成為一些經營小産權房中介機構營銷的説辭。
網民“蒙山飛鷹”&&,小産權房是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沒有國家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其産權證是由鄉政府或村委會頒發,在某種意義上説,它不具有真正合法的産權證。
署名為“余婧律師”的博主認為,購買小産權房存在較大的法律風險和政策風險。因為小産權房只具備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質,不具備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質。小産權房無産權保障,不具有房屋所有、轉讓、處分、收益等權利,且不能辦理房屋産權過戶手續。
改革路徑存分歧
由於小産權房沒有真正合法的産權證,雖歷經多次清理整頓,但相關方沒有形成統一的處理政策,網民對小産權房的存廢和改革路徑存在分歧。
網友“朱大鳴”認為,房源的緊缺,導致房租價格大漲,只有解決住房的稀缺性,或者才能避免當前房價和房租步步高升的危情。最救急的辦法是,將小産權房合法化,既能解決其中不規範的弊端,又能對衝由於供給的稀缺帶來的價格上漲,農民得利,租房者受益,國家調控房價的目的又能達到。
網友“斄牛”則&&,小産權房在根本上是違法的,為什麼非要正名呢?為了短期的利益,卻對國家法製造成長久巨大的損害,守法的人會覺得很不公平。
博主“偉業我愛我家集團”認為,應針對小産權不同性質區別對待。在建設過程中,如果小産權房符合農民集體土地使用制度,有利於土地節約集約利用,並給予農民集體合理合法的補償,可以嘗試通過租賃方式實現小産權房權利的轉移;同時,可將此類住房納入城市保障房建設計劃之中,解決當前社會發展面臨的主要問題。相反,如果小産權房屬於違法佔用耕地,或者不利於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或者農民集體未得到合理合法的補償,小産權房項目需要堅決予以撤銷。
網民“朱恒鵬”認為,遍佈全國的小産權房會面臨三種結果:一、政府嚴加取締,小産權房自此消失;二、一如既往,政府不承認其合法性,但也不管不問,灰色地帶長期存在且規模很大;三、政府&&政策,房主繳納一個雙方願意接受的費用,承認其合法性,可以堂堂正正上市流通。“第一種不可能,第二種最可能,第三種有可能。”
小産權房難轉正
網友&&,由於處置小産權房需均衡多方利益,面臨重重挑戰,在監管層沒有釋放明顯信號前提下,未來政策取向仍有待觀察。
網民“楊紅旭”直言,小産權房是特殊土地制度、房價猛漲、城鄉二元化、監管不力等諸多因素之下,形成並依附在中國住宅市場身上的一大“病灶”。
網民“水木土豆教主”&&,小産權房短時間內不可能轉正,否則是對買商品房人的極大不公平,況且國家已明確&&小産權房不合法。
同時,也有網民認為,在城鄉二元體制短時間內難於改變的前提下,清理“小産權房”過程中除了遵循現行法律之外,重點還需平衡各方利益。由於小産權房問題涉及農村土地制度的根本改革,涉及十幾年演變過程中形成的錯綜複雜的各方利益糾葛的格局,涉及購買小産權房的中低收入者的居住權的民生問題。而且,小産權房在我國房地産行業發展初期對市場也形成了一定的補充,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政府保障性住房的短板,因此,目前如何處置這些小産權房,有關部門應當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