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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化解産能過剩再出重拳。 昨天,國務院印發《關於化解産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旨在積極穩妥化解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船舶等行業産能嚴重過剩矛盾,對於違規項目將重手整治,計劃5年時間取得重要進展。該意見將有利加快上述行業的整合調整,相關龍頭企業也望迎來利好。 化解産能過剩是新一屆政府統籌穩增長、調結構、促轉型,打造中國經濟升級版的又一重大舉措,也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進産業結構調整的工作重點。記者從發改委、工信部等部門獲悉,相關部門都在圍繞此項工作制定相應的政策措施,此次《指導意見》的&&,恰與之呼應。 《指導意見》指出,化解産能過剩,要控制增量優化存量,積極穩妥推進産業轉型升級。即,分別“消化一批、轉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過剩産能;着力創新體制機制,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推進産業轉型升級。 根據行業特點,文件分別提出了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船舶等行業分業施策意見,並確定了當前化解産能嚴重過剩矛盾的8項主要任務,包括嚴禁建設新增産能項目、全面清理整頓已建成的違規産能、堅決淘汰落後産能、推進企業兼併重組、努力開拓國內有效需求、着力改善需求結構、鞏固擴大國際市場等。 按計劃,2015年底前將再淘汰煉鐵1500萬噸、煉鋼1500萬噸、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1億噸、平板玻璃2000萬重量箱。 《指導意見》還從加強和完善行業管理、強化土地環保監管、完善財稅金融政策等方面,提出了化解産能嚴重過剩矛盾的配套政策措施。其整體思路是協調産業、環保、土地和金融政策,形成抑制産能過剩。對於違規的項目,不允許進行核準、備案及提供土地、環評和信貸支持。其中,對未取得合法手續的建設項目,一律不得放貸、發債、上市融資。 值得注意的是,光伏和風電這兩大之前一度被劃入産能過剩的行業,考慮到其遠期戰略發展需求,沒再納入此次具體辦法。 《指導意見》提出,在化解過剩産能時,還要挖掘國內市場潛力,消化部分過剩産能。包括推廣鋼結構在建設領域的應用,提高公共建築和政府投資建設領域鋼結構使用比例,在地震等自然災害高發地區推廣輕鋼結構集成房屋等抗震型建築;推動建材下鄉,穩步擴大鋼材、水泥、鋁型材、平板玻璃等市場需求。優化航運運力結構,加快淘汰更新老舊運輸船舶等。 與此同時,制修訂相關標準規範,提高建築用鋼、混凝土以及玻璃等産品使用標準,帶動産品升級換代。並加快培育海洋工程裝備、海上工程設施市場。 其中,對平板玻璃,指導意見提出,制修訂平板玻璃和製品標準和應用規範,在新建建築和既有建築改造中使用符合節能標準的門窗,鼓勵採用低輻射中空玻璃,支持既有生産線升級改造,提高優質浮法玻璃原片比重。 “政策鼓勵引導水泥、平板玻璃的産品升級,有利於技術先進、實力雄厚的企業進一步佔領市場。”分析人士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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