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國家發展改革委曾就擬廢止和修改有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涉及有關部門1979年至2012年頒佈的129件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其中,《國家計委關於印發的通知》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被列為擬廢止的規範性文件。
此消息一出便引發業界一片熱議。專家認為,現有的收費管理機制應當進行調整,不過同時也要做好新舊政策的銜接。而不少招標代理機構則擔憂將面臨生存壓力。
記者近日從國家發改委法規司獲悉,徵求意見稿發出之後,的確受到了來自各方的阻力,但知情人士透露,取消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指導價,回歸市場是必然趨勢。
廢止現有收費機制有利市場競爭
為規範招標代理服務收費行為,原國家計委和國家發改委相繼於2003年制訂&&了上述兩個文件。根據這兩個文件的規定,我國招標代理收費的基礎由以下幾個因素組成:一是採購項目的性質。分為工程、貨物和服務三大類,不同類項目按照不同標準收費;二是中標標的金額的數量。項目中標的金額越大,收費越高;三是取費比例的計算方式。採用的是差額累進計算的方法,標的金額越高,取費的比例相對降低。
不過,兩文件發布十餘年來,市場已發生了較大變化,招標代理機構數量增長很快,招標代理市場供過於求的現象非常嚴重,這種與中標金額挂鉤和收費機制存在一些問題,從而導致壓價、惡性競價現象較為普遍,許多招標代理機構甚至變成圍標串標的工具。因而,一些專家認為,這一收費管理機制應當進行調整。
國際關係學院公共市場與政府採購研究所副所長趙勇&&:“現在全國招標代理機構數量已超過6000家,市場競爭非常充分。這種情況下,很難説原來的政府指導價的管理機制還能有效引領市場。比如説,政府指導價會不會成為‘保護傘’?一些代理機構因為有了‘保底價’後,生意怎麼做都不會虧,而這樣的小公司在現有這套收費管理機制下能夠輕鬆獲取暴利。所以從這個角度講,現有的收費管理機制亟待打破,以充分發揮市場競爭,實現優勝劣汰。”
北京市一家招標代理機構負責人也&&,廢止現有收費管理機制,市場競爭會更加充分,更有利於激發代理市場的活力。“收費標準可以經過雙方協商解決。同時,招標代理機構應加強與招標人的溝通與協調,將招標人的需求轉化為招標代理機構的成果,保證招標人挑到合適的中標人,從而促進招標人、中標人、代理機構三方共贏。”
代理機構稱面臨生存壓力
“在這個市場上,招標代理公司多項目少,招標人處於強勢地位。假如廢止了收費標準,招標人想給多少就給多少,我們該怎麼生存?”在採訪中,不少招標代理機構存在着這樣的擔憂。
許多招標代理公司相關人士認為,對地方招標代理機構而言,失去政府指導價後果不可想象。現在壓價情況已經很厲害,這兩個文件廢止之後,惡性競爭將會失控。採購人的選擇因素和可控因素也會更多,他們可能將項目以更高的價格委託給“關係戶”。
江西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的汪才華説,這兩個文件的廢止,等同於失去規範招標代理收費的行為準繩,勢必會加劇招標行業的惡意競價。這樣一來,一是會影響招標服務的質量和招標工作的效果,直接損害招標人的合法權益;二是會衍生出“堤內損失堤外補”的不正當競爭手段。當招標代理機構不能正常獲利時,可能會採取不正當手段謀利;三是影響行業健康發展。對具有設計、外貿、造價或諮詢優勢的機構來説,他們更多是把招標代理作為增強其服務功能的補充,在業務服務鏈中消化平衡招標代理環節低價競爭的損失,而對專職招標代理機構來説,越來越低的收入難以支撐企業的持續發展。
汪才華告訴記者,長此以往,招標代理行業將會畸形發展,專職的招標代理機構將逐漸萎縮減少,更多地被其他兼職代理機構所取代。
需做好新舊政策銜接
記者近日也從國家發改委法規司獲悉,徵求意見稿發出之後,的確受到了來自各方的阻力。據國家發改委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尤其是地方上,很多招標代理公司的背景都比較複雜,各種關係也很難理順,如果取消招標代理收費指導標準,可能會導致一些既得利益者利益受損,所以阻力很大。因此到底取消不取消指導價目前還沒有定論,但長期來看,取消指導價,回歸市場是必然趨勢。”
針對招標代理機構的疑慮,趙勇説:“招標代理公司面臨生存壓力是很正常的。目前這個市場,正是要通過指導價的調整,來促進市場競爭的行業洗牌,淘汰一些服務能力和技術能力不達標的招標代理公司,使這個行業良性、健康發展。”
也有專家認為,在廢止這兩份文件的同時,應及時提出新的指導方案,做好新舊政策的銜接。應該建立按照市場規律運行的收費競爭機制,針對不同類型的項目、不同的招標難度、不同的服務需求,確定不同的收費標準,引導招標代理機構通過制定價格戰略、提高服務水平和管理能力來贏得市場,贏得客戶、贏得社會公信力,從而為市場各方提供公共化、社會化、專業化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