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難解決人才流向江浙滬 廣東:堅持貨幣補貼
2013-10-06   作者:記者 佔文平 通訊員 張其明  來源:新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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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住建廳答覆省政協委員建議時稱——廣東高層次人才住房仍以貨幣補貼為主

  廣東省住建廳近日在答覆政協委員提案時透露,目前正在制訂《關於解決我省高層次人才住房問題的政策意見》。今後,對高層次人才住房問題仍將堅持貨幣補貼為主。

  委員提案:

  住房難解決人才流向江浙滬

  在今年的省“兩會”上,省政協委員蔣宗勇提出了《關於加快解決高層次人才住房問題的建議》。該建議稱,引進人才工作中最大的難題是住房問題,由於住房問題沒法解決,導致廣東引進人才比很多省難度大,甚至不少人才流向江浙滬。比如在廣州五山、大學城一帶高層次人才比較集中的地區,房價高、租金高,很多引進的人才沒有安居樂業。當前政策上雖然支持建設人才公寓、公租房,但在實際操作中進展十分緩慢,建成的公租房寥寥無幾。


  蔣宗勇委員給出了具體建議:支持科研單位、高校等利用自有土地,鼓勵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多種渠道籌措資金,建設專家公寓、專家公租房;手續上,各級政府要特事特辦,像當年解決福利房末班車一樣;資金方面,各級政府給予建設人才公寓、公租房的單位適當給予貸款補貼等優惠措施,就可以很快推動,不需要花多少錢。

  部門答覆:

  仍以貨幣補貼為主

  對此,省住建廳答覆稱:省委、省政府及有關部門都意識到了上述問題的重要性,目前正在積極解決,穩步推進。根據省委要求,去年省住建廳草擬了《關於解決我省高層次人才住房問題的政策意見》(代擬稿)。意見中明確,解決高層次人才住房問題堅持以貨幣補貼為主、實物配置為輔的原則,通過提高住房貨幣補貼標準、發放購房補貼、以優惠租金出租住房、無償提供住房居住等方式解決。

  至於具體資金來源,高層次人才工作關係在行政機關、財政核撥經費事業單位的,住房補貼資金由本級財政解決;工作關係在非財政核撥經費事業單位或企業單位的,住房補貼資金由用人單位解決,當地財政可以適當承擔一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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