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10月8日起並購重組實施分道制審核
2013-09-14   作者:記者 馬婧妤 郭玉志  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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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8日起,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將實施分道制審核,此後遞交的上市公司並購重組申請將依據有關標準進入豁免/快速、正常、審慎等三條審核通道,進入豁免/快速通道、不涉及發行股份的項目,將豁免審核由證監會直接核準。實施分道制後,並購重組審核效率將再提高一倍左右。

  10月8日起實施

  昨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在例行新聞發布會&&,經過3年準備,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分道制審核實施方案已經成熟,實施分道制的各項準備工作已經完成,啟動條件具備,將自10月8日起在並購重組審核中實施。
  分道制是指證監會對並購重組行政許可申請審核時,根據財務顧問的執業能力、上市公司的規範運作和誠信狀況産業政策和交易類型的不同,實行差異化的審核制度安排。
  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分道制審核,將按照“先分後合、一票否決、差別審核”原則,由證券交易所和證監局、證券業協會、財務顧問分別對上市公司合規情況、中介機構執業能力、産業政策及交易類型三個分項進行評價,之後根據分項評價的匯總結果,將並購重組申請劃入豁免/快速、正常、審慎三條審核通道。
  其中,進入豁免/快速通道、不涉及發行股份的項目,豁免審核,由證監會直接核準;涉及發行股份的,實行快速審核,取消預審環節,直接提請並購重組審核委員會(下稱“重組委”)審議。
  進入審慎通道的項目,證監會將依據《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綜合考慮誠信狀況等相關因素,審慎審核申請人提出的並購重組申請事項,必要時還將加大核查力度。進入正常通道的項目,按照現有流程審核。

  強化事中事後監管

  據了解,近日滬、深證券交易所已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核評價辦法,結合證監局日常監管意見,完成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規範運作水平的評價;證券業協會已公布了財務顧問執業質量評價方案,2012年度財務顧問執業能力評價工作即將完成。
  按照規定,上述兩項評價結果均為A類,且重組項目屬於《國務院關於促進企業兼併重組的意見》和工信部等12部委《關於加快推進重點行業企業兼併重組的指導意見》確立的“汽車、鋼鐵、水泥、船舶、電解鋁、稀土、電子信息、醫藥、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九個推進兼併重組重點行業,交易類型屬於同行業或上下游並購、不構成借殼上市的,將進入快速(豁免/快速)審核通道。
  該新聞發言人&&,對於哪些企業屬於可進入豁免/快速審核通道的企業,相關評價過程將採用客觀標準,結果自動生成。在放鬆管制的同時,監管部門將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對披露文件中存在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問題,視情節輕重,採取行政監管措施或移交稽查。

  完善分道制方案

  下一步,證監會還將視實施進展情況,不斷完善分道制方案;根據有關部門確定的推進兼併重組重點行業,動態調整支持的行業類型,逐步擴大進入豁免/快速通道的項目範圍。
  專家分析,概括而言分道制審核體現了“好人、好事、好中介”的取向,一是與産業政策挂鉤,體現加快推進重點行業企業兼併重組的政策導向,更好地服務於國民經濟“轉方式、調結構”的大局;二是與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水平挂鉤,體現分類監管、扶優限劣的理念,加大對失信主體的約束;三是與中介機構的執業質量挂鉤,強化市場的激勵約束機制,培育專業化、具有競爭力和創新意識的中介機構。
  該新聞發言人認為,實施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分道制審核,還將有效提升上市公司監管的標準化、合理性和一致性水平,並為證監會下一步的行政許可改革夯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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