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叔”蔡彬受賄案宣判
蔡彬被判有期徒刑11年6個月 罰款60萬元
2013-09-12 作者:欒紅 來源:中國廣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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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備受關注的廣東房叔,原廣州市城管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涉嫌受賄案,今天上午9點半在廣州市海珠區法院一審宣判。
法院認為蔡彬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受賄罪成立,但是他通過家屬主動交回贓款,從輕處罰,此前公訴機關對他有一個11年到14年之間的量刑,法庭予以採納,對於辯護人提出的蔡斌自首的情節予以駁回。法院宣判被告人蔡彬犯受賄罪成立,處以有期徒刑11年6個月,罰款60萬元,沒收非法所得2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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