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阿里巴巴集團(以下簡稱“阿里”)董事局主席馬雲以內部郵件形式披露了阿里巴巴集團的合夥人制度。馬雲&&,合夥人制度能為股東創造長期價值,希望合夥人制度能在公開透明的基礎上,“彌補目前資本市場短期逐利趨勢對企業長遠發展的干擾,給所有股東更好的長期回報”。
馬雲介紹,2010年阿里18位創始人辭去“創始人”身份,集團開始嘗試合夥人制度。馬雲認為,合夥人作為公司的運營者、業務的建設者、文化的傳承者,同時又是股東,最有可能堅持公司的使命和長期利益,為客戶、員工和股東創造長期價值。
馬雲還介紹,在阿里巴巴至少工作5年以上的人才有資格當選集團合夥人。據悉,阿里合夥人每年遴選一次,無既定名額。合夥人由現任合夥人一人一票選出,須獲75%以上同意才可當選。此外,當選的合夥人無固定任期,直至離職或退休為止。
馬雲在郵件中還對近期公司上市傳聞做出表態。近期有消息稱,由於港交所不允許雙重股權結構,所以阿里和港交所正在討論“創新”的上市方案,以確保馬雲和管理團隊在公司上市後依然擁有控制權。對此,馬雲&&:“我們不在乎在哪上市,但我們在乎我們上市的地方,必須支持這種開放,創新,承擔責任和推崇長期發展的文化。”
對於“合夥人制度確保公司控制權”的説法,馬雲在郵件裏回應道:“我們不一定會關心誰去控制這家公司,但我們關心控制這家公司的人,必須是堅守和傳承阿里巴巴使命文化的合夥人。”
馬雲同時強調,合夥人制度建立的不是一個利益集團,“更不是為了更好控制這家公司的權力機構”。這個機制將確保阿里創新不斷,組織更加完善,在未來的市場中更加靈活和更有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