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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日前&&,成都已按公安部有關文件精神,從2009年9月起全面取消了“電子眼外包”。電子警察系統建設和運行維護資金、交警的收入及編外人員的工資由財政全額保障,罰沒收入全額上繳財政。 目前,成都市電子警察系統的維護工作嚴格按照政府採購和招投標有關法規的規定,由中國電信集團集成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負責維護,市財政支付運行維護成本。電子警察的罰沒收入全額按國家規定上繳財政,交警的收入及編外人員的工資,完全由市財政按國家規定納入市財政預算。 據了解,2005年前後,成都市依據《道法》及其實施條例,啟動了電子警察建設工作。當時,國內一些城市也在探索電子警察這種新的工作模式,在國家未&&相關規範性文件前,引入社會資金建設電子警察系統是多個城市的做法。 但2007年公安部下發《關於規範使用道路交通技術監控設備的通知》後,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立即對以前工作模式進行了清理整改。從2009年8月31日24時起,成都電子警察系統原建設維護單位浩特公司全面終止、徹底退出成都電子警察系統建設和運行維護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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