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國家發改委開具的千萬罰單,讓“搶金熱”高溫下的金店行業再度成為焦點。
10年黃金牛市,國際金價從300美元一路攀上1900美元,大漲5.4倍後在一年間暴跌30%;金市幾番沉浮之餘,市場之外卻有一隻“無形之手”,借助行業協會的庇護,老鳳祥等知名金店10年來維護行業“協會指導價”,獲取豐厚的“壟斷利潤”。
圍繞金價風波,一時間疑問重重:上海黃金飾品價格竟比北京高10%,堪稱潛規則的“協會價”是怎樣問世的?老字號走上“價格自律”之路,究竟是為了約束惡性競爭,還是逐步淪為“自肥”的手法?《經濟參考報》記者經過調查,還原這一黃金“協會價”的出爐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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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乃育/繪 |
飾金零售價放開 一起轟動全國的行政復議
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12日&&,上海黃金飾品行業協會及老鳳祥、老廟黃金、亞一金店等五家金店因違反《反壟斷法》,限制競爭行為共被罰約1059.37萬元。此前,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局長許昆林接受記者採訪時&&,上海黃金鉑金飾品價格壟斷案是當前典型的橫向壟斷案,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利益。
涉案企業市場覆蓋率達85%、銷售份額超過90%,涉及老鳳祥、老廟黃金、亞一金店、城隍珠寶等眾多本地及在滬知名品牌……數月前剛剛因“搶金熱”而大紅大紫,上海多家金店就因串通定價集體捲入反壟斷調查。
上海金店“協會價”可追溯至國家放開黃金飾品零售價。記者調查發現,早在10餘年前,“藏金於民”引發的投資熱方興未艾,老鳳祥等知名金店的“協會價”就已宣告問世。
2001年8月,國內黃金零售機制迎來改革,物價部門制定的零售中準金價被取消,企業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黃金原料配售周報價自主定價。不久後,上海黃金飾品行業協會等團體就召集了13家主要會員單位,提出為“規範價格戰”,需議定“黃金自律價”。
據介紹,新中國成立後,黃金一度長期作為特殊商品“統一管理、統購統配”。採煉金銀必須交售給中國人民銀行。金店銷售的飾品成為投資的替代渠道,價格也受到嚴格的管制。
“國家放開價格是為了降低金價、讓利於民,但金店對此並不領情。”一位曾經參與“金價自律”的上海珠寶企業前負責人&&,所謂的自律價就是讓行業協會倣照之前的政府部門,來統一中準價格及浮動範圍。“企業更懷念‘統購統配’的計劃時代,不願被競爭壓低利潤。”
實際上,黃金定價剛剛放開,各地零售價就應聲而落,坐擁龐大消費市場的老品牌面臨促銷熱挑戰。當時的金店按中國人民銀行的配售價進貨,加工後繳納5%消費稅和17%的增值稅。上海黃金飾品行業協會的第一版“自律價”為96元/克,每克高於配售價逾10元。對金店行業通過“價格自律”避免率先降價的做法,物價部門從一開始就&&了質疑。
2001年“自律價”問世後不久,上海市物價部門就依據《價格法》,給予13家涉嫌串通定價的金店行政警告處罰,認為協會定價屬於“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物價部門明確&&,“價格自律”不等於“自律價格”,行業協會可協商規範不正當競爭,但不能搞出96元/克這樣具體的“自律價格”。
然而,隨着事態發展,這一處罰令卻因行政復議被撤銷。知情人士&&,一方面,行業協會提出復議稱並未強制執行指導價;另一方面,物價部門通過從13家金店購金取證,僅靠價格趨同很難坐實價格串通行為,最後竟然因處罰程序不當而撤銷了處罰。
自此,從處罰令中“逃生”的知名金店執行協會定價超過10年。直到2013年3月被媒體曝光後遭遇反壟斷調查,黃金“協會價”才有所收斂。
借道行業協會 自律讓壟斷“制度化”
2002年10月30日上海黃金交易所正式開業,上海成為日後國內最大的黃金期現貨交易中心。中國黃金市場走向開放,消費結構也發生重要變化。中國黃金協會統計數據顯示,2000年年黃金消耗量在200噸左右,其中90%以上限於金飾消費。
到了2012年,全國黃金消費量832.18噸。其中黃金首飾502.75噸,佔比下降到60%。銀行投資性金條、“紙黃金”及黃金ETF基金紛紛問世。隨着居民投資金銀不再依賴珠寶業,金店的高溢價原料買賣面臨進一步挑戰。
於是,在2004年,在行政復議中“獲勝”的上海黃金飾品行業協會為進一步形成可操作的規範條款,&&了一份《上海黃金飾品行業黃金、鉑金價格自律暫行辦法》。
知情人士&&,將定價“制度化”、文件化的背景在於,隨着黃金配售價進一步開放,進入上海的經營企業不斷增加,外地乃至港資品牌紛紛登場。作為國內黃金交易中心,上海成為金店的必爭之地。限制降價的口頭約定因市場發展“法不責眾”,行業協會再次坐不住了。
這份自律文件規定,“黃金、鉑金飾品價由飾金價和加工費兩部分組成”。飾金價的定價依據是上海黃金交易所黃金、鉑金原料價及上一年黃金飾品生産經營企業、商家的營運成本。上海市場金飾品經營者應以協會的中間價為基準,上下浮動正負不超過3%。
據介紹,這一《暫行辦法》就是目前的黃金“協會價”的雛形。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律師徐玉平&&,該文件涉嫌觸犯日後《反壟斷法》中對“固定或變動價格的協議”條款。
根據自律文件,上海黃金飾品行業協會不僅要求行業協會的會員企業遵守定價,同時也規定“自律價”適用於非會員單位。“違反本行業價格自律暫行辦法:低價傾銷,擾亂本市黃金飾品價格秩序的;高價斂財,損害消費者權益的;將視不同情況給予行業內通報批評等。”
《經濟參考報》記者掌握的一份“上海黃金飾品行業黃金、鉑金飾品價格自律實施細則”顯示,直到2008年8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實施後,行業協會仍堅持上述規定達數年。
隨着壟斷行為被“制度化”,上海金市出現了這樣一番奇景:行業協會以傳真、短信及會議等方式,像政府部門調整油價、電價等一樣對外公布金店的“上海地區指導價”。僅2006年,上海黃金飾品行業協會就30多次調整黃金、鉑金飾金的零售基準價。
由於上述知名金店的連鎖範圍擴張,這種做法的影響範圍遠超過了上海一個市場。在天津等地,也曾出現行業協會制定的金店指導價格現象。“身處國內黃金交易和消費中心,上海金店庫存和運輸成本理應更低,但事實並非如此。協議價涉嫌損害了消費者權益。”徐玉平説。
反壟斷法規實施 金店明修棧道暗渡陳倉
2011年1月4日,國家發改委公布《反價格壟斷規定》,具體規定了價格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等行為的表現形式、涉案責任。隨着一系列法規實施,“口頭協議默契行為”等做法也被納入反壟斷監管範疇。
此時,對已執行10年“協會價”的上海金店而言,正在實施的自律細則已與一批法規相抵觸。事實上,反壟斷規定實施後,天津等地黃金協會紛紛宣布取消指導價。然而,上海黃金飾品行業協會面對壓力,卻選擇了“明修棧道、暗渡陳倉”的做法。
《經濟參考報》記者從多位知情人士處證實,2012年後,老鳳祥等知名金店的聯合定價現象依然存在。一方面,上海黃金飾品行業協會不再對外發布調價通知,改為通過內部會議暗中傳達;一方面卻再度修訂黃金、鉑金加價幅度,多次通過文件重申“上海地區指導價”……
法律人士&&,行業龍頭如果借控制協會,強令中小企業不得降價促銷,大企業就能充分運用體量、網點優勢,保持較高利潤水平。“這是其甘願冒風險暗中定價的實質原因。”
於是,上海黃金“自律細則”在2011年11月21日再度修訂,2012年1月的理事會和2012年6月的協會第四屆會員大會上,均形成文件頒行。經過這一輪修訂,老鳳祥、亞一金店、老廟黃金等知名金店將黃金、鉑金的原料加價系數統一在23%。
“由於知名金店已形成了全國網絡,這一定價方式影響了上千家連鎖店。”復旦大學企業研究所所長張暉明説。黃金定價機制放開10年後,熱衷搶金的中國居民卻突然發現,自己沒有輸給華爾街的炒家,卻首先遭遇本土金店的層層加價。
以上海老鳳祥、老廟黃金等金店報價為例,7月中旬至8月初的千足金報價在340元—350元/克間,不同商家價差在5元/克以內。黃金、鉑金均高於其進貨渠道——上海金交所收盤價90元—100元/克。一件30克的金飾實際加價逾30%,還可能收取近千元的加工費。
而在北京、南京的菜百首飾、中貴黃金,報價較上海地區低20元—30元/克,且不收取加工費。截至記者發稿前,僅與北京地區相比,上海地區黃金飾品價格就高出約10%。
儘管上海黃金飾品行業協會負責人日前回應,指導價在2011年5月已經廢止。有法律人士&&,這一説法的目的之一是為了規避《反壟斷法》2年的追訴期,二是為了適用“壟斷協議達成但尚未實施最高處罰50萬元”,減少可能隨調查而來的天價罰單。
北京隆安律師事務所律師金作鵬認為,任何行業均存在成本溢價,但定價是一種市場行為。需要注意的是,金店“協會價”也造成了對市場競爭秩序的打壓。
“中國的黃金投資渠道中,個人實物購金有明顯的溢價,賬戶合約又主要面向機構。”全球五大黃金定價機構之一、加拿大豐業銀行貴金屬部聯席董事宋戎認為,黃金投資産品覆蓋面狹窄,個人不能完全享受金價變動收益。這仍是黃金自律風波向“藏金於民”留下的拷問。
追問“行業自律” 誰在護航“自肥”潛規則
《經濟參考報》記者獲取的“滬證監辦訪告字(2013)73號”文件顯示,中國證監會上海監管局7月下旬已正式受理舉報,將對老鳳祥未及時公布被調查信息、涉嫌證券披露違規作出處理答覆。繼因價格壟斷遭發改委調查後,上市金店因涉嫌信息披露違規又面臨調查。
上海黃金“協會價”的逾10年歷程,見證了中國的黃金投資的不斷開放、反壟斷法規的從無到有。這十年,金價起起落落牽動人心,“協會價”風波的確引發諸多思考:
一是金店行業淪為原料“轉手”販子,力保高利的種種做法為何暢通無阻?回顧金店定價的“玄機”,龍頭企業一邊抬高轉手原料金價,一邊提高工費進一步增加收益。同時,由於金店的黃金回購價格又比原料金價更低,轉手帶來的暴利讓企業不惜鋌而走險。
8月6日,上海黃金交易所黃金Au99.95品種收於259.41元/克。儘管上金所是金店進貨的主要渠道,但約260元的國內原料金價,到金店手中往往飆升近百元,這還不算日益走高、件件不同的加工費。同時,金店的回購價格又低於上金所原料價格。
記者測算發現,通過一進一出的金價“剪刀差”,消費者需待整體金價上漲40%後,才可能從“搶金熱”中回本。即使是龍頭企業,距國外珠寶業通行的“明碼標價”還相去甚遠。
專家&&,與領受億元罰單的五糧液、茅&的單體企業壟斷相比,行業性的“橫向壟斷”更為隱蔽。協會價格職能過度膨脹,區域內優勢企業口頭定價,讓反壟斷取證成為新的難點。“調查不了了之無異於激勵壟斷,增加違法成本、落實明碼標價已是必然。”徐玉平説。
二是本意規範傾銷行為的行業協會自律,為何淪為阻礙品牌發展的“自肥”現象?隨着我國黃金價格的逐步開放,黃金“協會價”東窗事發,“自律”也最終成為“自肥”。業內人士&&,從長遠來看,金店行業也不是協議定價的贏家。
上海市工商聯一位曾參與“價格自律”的前任負責人&&,行業協會以規範惡性競爭作為“自律價”的藉口。但由於缺乏競爭激勵,購金渠道日漸豐富,部分老品牌正面臨淪為原料轉手商的風險。一些企業輕視成本控制、産品創新,守着地區指導價作為所謂的“品牌價值”。
《經濟參考報》記者在調查中了解到,上海一家珠寶企業就曾因降價促銷,被行業協會牽頭、組織會員單位人員在經營時段上門“問責”——一家中小企業在遞交給上海市價格檢察監督與反壟斷局的《自認報告》中就坦言,幾家大企業操縱價格,是嚴重的違法行為。發改委的調查,維護了市場的公平公正,更是對合法經營企業的保護。
“靠轉手原料就能做大市場。眼下品牌是做大了,但一些複雜工藝要麼還是依賴進口設備,要麼就在浙江、廣東東莞等地代工。”採訪中,一位珠寶加工技師不無遺憾地説。
老鳳祥財報顯示,2012年其實現營業收入255.53億元。僅按照23%的加價幅度,獲益超過50億元。專家認為,反壟斷案應當引發龍頭企業的反思,究竟應當靠什麼保持自身在消費者中的口碑和市場地位。
張鐵軍珠寶集團副總經理張又心&&,無論是國有黃金企業,還是民營黃金飾品企業,都應該加強對《反壟斷法》的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