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基金公司高流動性資産不得低於50%
2013-08-09   作者:  來源:新華道琼斯手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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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證監會9日發布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資金運用的暫行規定,提出原則性指標要求,規定高流動性資産不得低於50%等。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基金管理公司以往的固有資金運用範圍較窄,對於其過嚴限制,影響公司業務拓展,按照放鬆管制加強監管的總體思路,應適當放開限制,引導基金行業建立靈活有效地資金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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