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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日前推翻了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針對部分老款蘋果iPhone手機和iPad平板電腦的銷售禁令。這是1987年以來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首次動用否決權。 根據ITC上月初作出的裁定,蘋果公司的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等産品侵犯了三星公司專利權,違反了《1930年美國關稅法》第337項條款。雙方博弈的焦點是三星掌握着一些通過3G無線技術允許設備同時和正確地傳輸多項服務的技術專利,在這類“標準關鍵專利”基礎之上進行的技術創新是否需要向三星購買專利授權。三星公司在申訴書中指出,蘋果公司原本可以向三星公司購買專利授權,但卻一直沒有這麼做。 ITC支持了三星的申訴,針對蘋果相關侵權産品發布了排除令和禁止進口令,意味着美國市場不能進口也不能銷售上述侵權産品。據報道,涉及的蘋果電子産品包括iPhone4、iPhone3GS、iPad 3G以及iPad 2 3G等。 不過,美國法律規定,美國總統可以在排除令和禁止進口令發布之後60天內行駛否決權,這項權力由總統委任給貿易代表辦公室執行。執行否決權有5種情況,分別是排除令和禁止進口令不利於公共衞生與福利、不利於美國經濟競爭環境、不利於美國具有競爭力的商品生産、不利於消費者以及不利於美國外交、經濟與政治等。 美國貿易代表邁克爾 弗羅曼8月3日使用了這一否決權,這一情況相當罕見。弗羅曼認為,專利所有者三星可能會因為ITC裁定而獲得“過度影響力”,也有可能損害美國消費者利益和美國經濟的競爭環境。在向弗羅曼提交的一份文件中,蘋果曾&&,如果這項禁令被批准,其它公司也能以禁售法令作為威脅,要求競爭對手支付過高的專利稅。弗羅曼特別指出,ITC應全面考慮其有關標準關鍵專利的裁決對公共利益的影響。 對此裁定,蘋果公司&&歡迎並稱讚奧巴馬政府“站在創新者一邊”。蘋果還在聲明中稱,“三星以這種方式濫用專利是錯誤的。”但三星相當失望,在之後發表的聲明中,三星指出,ITC的裁決顯示出三星一直謀求協商解決專利糾紛,而蘋果顯然對獲取專利許可缺乏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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