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擬要求開發商延期開發補交增值地價
2013-07-26 作者:烏夢達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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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國土房管局25日就《關於廣州市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實施意見》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其中對開發商囤地升值等行為作出明確限制,有望對開發商拿地不開發形成重拳威懾。
《意見》提出,各類住宅用地須自開工之日起三年內竣工,逾期將按土地出讓合同總價款的20%計徵土地閒置費。由於企業原因導致土地閒置的,經批准延期開發涉及土地增值的,還應補交重新開工時評估總地價與繳交地價差額的增值地價。
業內人士認為,對閒置土地的增值徵收增值地價,將有力打擊開發商囤地現象,有利於促進市場供應,緩解供需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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