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24日宣布,決定自2013年9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實施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改革。屆時,金融機構對單筆等值5萬美元以下的服務貿易收付匯業務原則上可不審核交易單證,按筆數計算,可覆蓋約88%的企業服務貿易交易。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有關要求,進一步推進貿易投資便利化,促進服務貿易發展,外匯局於日前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法規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