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關注]債務風險應納入地方政府考核
2013-07-23   作者:記者 張小潔/整理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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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媒體近日報道稱,根據審計署數據,2012年4個省本級、17個省會城市本級打算用賣地收入來還的債務,本息共計2315.73億元,是實際賣地所得收入的1.25倍。
  網民認為,隨着房地産調控持續趨緊,地方政府冀望通過“賣地還債”挺過債務危機越來越不可行,一旦鉅額地方債務失控,風險之大不堪想象。有網民提出,解決地方債問題需要制度層面的改革,如完善財産稅制度,為地方政府建立穩定的收入來源,改革“重政績考核、輕債務考核”的考核機制等。

  高債務率引“破産”擔憂

  有媒體報道稱,根據審計署6月公布的審計結果,截至去年年底,抽查的36個地方政府債務餘額3.85萬億元,其中有16個地區債務率超過100%,最高的達219.57%,有地方政府逾六成的年收入得用來還債。
  有網民由此聯想到正身處破産邊緣的美國城市底特律,甚至擔憂“中國將要産生十幾個底特律”。而另一些網民認為,由於中國不存在“地方政府破産”一説,上述擔憂或許過度,但不破産並不意味着危機消散。
  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國際市場研究部副主任、研究員白明也在微博上指出,與中央政府發債還可以通貨膨脹為代價不同,地方債一旦失控,由於沒有發鈔權,飲鴆止渴的“鴆”都找不到,很可能引發其他方面的連鎖反應。

  “賣地還債”難持續

  眾所周知,“賣地”仍是地方政府賴以還債的主要手段。
  財經專欄作家蔡慎坤發表博客稱,中國官員從不擔心城市破産,面對同樣沉重的政府債務,中國城市官員採取的手段是拼命推高房價地價,把債務負擔全部轉嫁給無辜的老百姓。一直以來,各級地方政府瘋狂舉債盲目投資,靠的就是揮霍不盡的土地資源。
  網民“Steve_49”指出,賣地還債不可行,先不説還剩下多少可用土地,就政策來説,這種手法是與當期的房産政策背道而馳的,是近幾年來不得不面對的政策矛盾。這種利用變相的政府炒房地産的方式進行財政收入的方式,不可能不引起高層的重視,雖然已經存在不少時間,但既然強令了房價問題,政府揮出去的巴掌不可能收回來。

  亟待制度層面改革

  網民“老彪NJU”&&,當務之急是要用各種資産調整方法排除地方政府債務這顆隱形地雷,然後改革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的事權、財權。
  趙海均在博客中進一步提出幾點具體的改革建議:一是調整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財稅分配機制,或者按照財權和轉移支付來決定中央和地方應該承擔的事權,尤其是要賦予基層政府與其所承擔的事權相適應的穩定收入來源;二是完善財産稅制度,為地方政府建立穩定的收入來源。財産稅以房産、土地等為課稅對象,有較強的地域性,而且稅源充足,稅收收入穩定,具有成為地方政府主要稅收來源的基礎。讓其成為主力稅源,能強化地方居民對地方政府的財政監督和預算約束,對規範財政收入體制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三是改革現行“重政績考核、輕債務考核”,“重資金投入、輕效益評價”的考核機制。建議幹部考核制度要隨經濟發展情況適當做出調整,現階段要弱化GDP導向的考核,把舉債、償債、資金使用等方面的指標納入考核指標體系,這也是保障地方財政安全,防止中央代地方買單的舉措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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