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權抵押貸款政策&& 林業資源變資本
2013-07-18 作者: 來源:新華道琼斯手機報
分享到:
【字號
大
中
小
】
中國銀監會與國家林業局18日聯合印發《關於林權抵押貸款的實施意見》,明確林農和林業生産經營者可以用承包經營的商品林做抵押進行貸款,實現了林業資源變資本的歷史性突破。林權具有投資期限長、評估困難等特點,意見依據林業特點設計了相適應的方式。對於銀行業金融機構而言,可解決有效抵押的問題,使金融機構有能力承擔更高的風險。
凡標注來源為“經濟參考報”或“經濟參考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稿件,及電子雜誌等數字媒體産品,版權均屬經濟參考報社,未經經濟參考報社書面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載、播放。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