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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委員會10日公布了一項設立“單一清算機制”的提議,以便今後更加有效地處置銀行業危機。根據這項提議,歐盟無需徵得成員國同意,有權視情況關閉任何陷入困境的銀行。 根據提議,單一清算機制將由一個清算委員會和一項清算基金構成。其中,清算委員會由歐洲央行、歐盟委員會和成員國清算當局的代表組成,有權向歐盟委員會建議如何清算銀行,並由歐盟委員會作出最終決定。 歐盟當局通過向銀行業徵稅,籌集成立清算基金所需資金,清算基金將用於支付問題銀行的清算計劃開支。 歐盟委員會負責內部市場與服務的委員米歇爾 巴尼耶當天在新聞發布會上説,設立單一清算機制,旨在阻斷銀行業危機與主權債務之間的&&,從而防止銀行業危機演變為主權債務危機。 巴尼耶指出,一旦設立單一清算機制,清算基金規模將在10年左右就能積累至700億歐元(約合900億美元),有了單一清算機制,“今後若再發生銀行業危機,我們就不用再讓納稅人買單了”。巴尼耶希望該機制能在今年年底前生效。 分析人士指出,單一清算機制、單一監管機制和統一的存款擔保機制,是歐盟醞釀建立的銀行業聯盟的重要基石,但目前仍面臨諸多法律與程序問題,有待各成員國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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